案例:小李的叔叔突发疾病去世,但是老人一生未婚没有儿女,只留下了一栋房子,可是小李的爷爷奶奶和父亲也都早已离世,而且小李又是独生子,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对叔叔的房子有没有继承权呢?
年1月1日, 部《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其中遗产继承上新增了侄甥可以代位继承叔叔遗产的规定,那么关于这条在现实生活中具体是怎么理解的呢?是在什么情况下侄甥会对叔叔的遗产有继承权呢?
《民法典》实施之前,代位继承只发生在直系血亲即子女身上,现在增加了侄甥代位继承,从直系晚辈血亲扩大到旁系血亲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此项规定能大幅降低被继承人遗产无人继承的概率。
司法实务中,法律规定的 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如果侄甥想要继承叔叔的遗产,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以上 顺位继承人并且 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的情况下才能继承,社会中这种现象可能更多的会发生叔叔一生未婚的情况下比较多。
这项新增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涉及的不多,但是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公民的私权,有利于财物在家庭范围内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