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遇见的尘埃还是星辰,年结束了。
新奇而又充满希望的年不负众望的来了。
虽然开始仍有乌云笼罩,相信温暖而又明媚的阳光也在不远处。
伴随着来到了的,还有历时五年许多研究人员用了大量心力的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制度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有很多争议的“离婚冷静期”来了,农村男女结婚禁止索要彩礼来了,禁止高利贷也来了......
法典中有很多内容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关于房产,也有不少变化。
这儿整理了一下,每一项或许和你相关。
1.房屋产权70年,到期自动续约。
购买新房时,会在产权证上看到产权年限为70年。严格来讲,70年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占土地使用年限,而房屋的使用年限并没有规定期限。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一般是从开发商拿地那天算起,一般来说,新房实际到手的产权年限并没有70年。
现在法律规定,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续期费用的交纳或者减免,届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非住宅的产权,目前尚未明确。
这意味着,住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约,无需担心,同时,续期是否会有费用,现在尚未可知,也有减免的可能。
2.婚前父母帮忙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有单方面父母出资购买,给儿子或者女儿买房,则属婚前个人财产,若明确是给俩人的除外。
若是夫妻在婚后父母在出资买的房子,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属于夫妻两个人。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另一方父母出钱装修,这种情况尚未明确。
3.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
现在的住宅一般都配有电梯,在方便了业主出行的同时,也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广告,医美、电商、装修、培训机构等层出不穷。很多小区不仅在电梯里,在门闸、道闸、墙上也能随意看到。
作为业主,日常被这些信息所叨扰着,心里也可能纳闷着,这些公共区域的广告是怎么管理呢?收益又去了哪里。
其实,这些广告公司一般是和物业签订协议,广告收益自然也是归为物业所有,业主平常很难见到这些收益。问物业吧,一般回答的也比较模糊,反正就是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民法典》对这部分收入有了明确的规定,第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民法典》条新增加一条关于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入归属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业主也享有知情权,《民法典》第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以及《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应当向业主公布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以后,作为业主的你,又增加了一项额外收入。想想是不是还有些开心。
关于物业,还有高空抛物的规定。
高空抛物责任如何分担一直是人们讨论的话题。此次民法典明确了物业有安全保障的责任。
4、新增条款明确房产继承权
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出嫁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保留份额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父母房子
房子对于中国家庭而言,一直是很重要的资产。而据数据统计,很多城市空置率不低于20%,严重高于国际警戒线,再加上现在人们生育思想的转变,丁克一族也将会增多,未来,房产如何继承,这也将成为一个问题。
新民法典新增条款从细微之处明确了这些问题,有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5.买二手房,不可以跳单,跳单要支付中介费。
跳单行为,一直是中介的痛点,耗费了大量的心力、劳力、物力后并没有得到劳动果实。长期这样下去,对于中介行业是一个深通的打击,对其发展很不利。
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中介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这对中介来说,就是吃了一个定心丸,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也就是说,国家从法律层面保障中介的劳动成果。
6.房子在未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过户
买房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贷款,会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这也意味着,我们如果想让房产交易,需要提前还清银行贷款,银行会帮我们解除抵押。
而现在,则不同了。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这两条法规的意思是,房子以后哪怕已经设定了抵押,仍可以买卖,抵押权不影响房子的交易和流转,无需去的抵押权人同意,但是卖房子时,产权人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此项规定,让二手房的交易更加顺畅。
7.以后买房前,必须查明房产有没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力。
年1月1日以前是没有居住权的,只有今年开始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民法典》第条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将房屋所有权在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中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这一规定的出现,以后买二手房时,除了要查询房屋归属之类的问题,还有查清房屋登记是否有归属权。哪怕你是新的业主,也不能赶走有居住权的人,想想如果你买了房后,才发现,房子里还有其他人居住,那该是多么无奈的一件事。
就是说,老人可以给亲友或者保姆给自己名下的房子设置“居住权”,老人不在了之后,继承房屋的其他人无权把亲友或者保姆赶走,如果居住权是终生的,就可以住到这人去世。不过他们只有居住的权力,没有出租、出售的权力。
居住权的存在,会对房子的流通性产生一定的阻碍。
8.妻子有权,让小三归还财产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背叛了婚姻,找小三,并为了让其高兴一掷千金,买房买车,那么这就侵犯了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妻子有权通过法律方式进行维权。
起诉小三,认定买房买车行为,并不适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经营,那么赠予行为无效,让小三归还财产,或者起诉丈夫离婚,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其少得或者不得财产。
9.未经授权,可以给孩子买房,未经授权,替孩子卖房,不行。
这个很通俗易懂了,邦奇买房可以,买了房子后,房子的所有权就归为孩子所有,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名下财产卖出。
10.因为卖方原因,房子无法过户的,买房有权解除合同。
这也很好理解,人家买了房,却没有办法按照规定过户,这属于卖方违约,作为买房是有权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