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灵文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这首歌我相信70、80年代的人都会唱,无论是传统的观念,还是现代的观念,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已经深入人心,房子不仅象征着家,而且象征着财富。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遥不可及的梦想,在今天已经被实现,在过去30年,随着经济的增长,同时带动了楼市的发展。
许多人因为飞涨的房价实现了财务自由,甚至富甲一方。那么中国的房子卖出去值多少钱呢?潘石屹曾说:“中国房地产总值已经达到65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万亿。”单论价值,中国地产已经与日,美,欧盟三大经济体的房产总和相当了。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家庭当中,拥有一套住房的比例达到96%,拥有两套房的占到31%。
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些家庭的子女,可以不再为房子发愁了。但现实中却并非如此,现实中很多老人离世之后,房子的分配问题是最直接也很检验人性的问题,很多子女之间为了争夺房产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这种情形非常常见,几乎每天现实生活中上演。
为了控制一系列房地产继承问题,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宣布将对民法典进行调整。从明年开始,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将有所改变,这反映出国家对财产继承的控制越来越强。由于今年疫情的原因,房价持续调整,“房住不炒”也是今年楼市的关键词,国家的调整,也变相影响了楼市。
首先是关于遗嘱的调整,国家首先删除了以前最有效的遗嘱公证条款的规定。公证遗嘱虽然是一种具有很强公信力的遗嘱方式,但是变更起来太麻烦了,不可能每次去公证处都要变更,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规则的变化表明,如果有多个遗嘱,只有 一个符合条件的遗嘱将被选为执行的标准。
同时,还增加了录像、打印等方式作为遗嘱的证据,使遗嘱得以较长时间的保存。此外,父母可以宽恕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使他们重新获得财产继承权。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房屋的继承,特别是明年的一项新法律规定,如果遗嘱没有说明房子应该继承给谁,那么财产将平均分配给所有合法继承人。
在以往的继承法中,均是按照 顺位、第二顺位继承顺序继承,在新修改后,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权,在第二顺位继承人中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就是我们常说的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等这些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晚辈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那么,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就享有继承权。
也就是说,不会再因为遗嘱不明确而引发各种家庭纠纷,保证了每个孩子的财产公平。而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转让财产最划算。因为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不需要缴税,只需交几百元的登记费就可以办到。因此,子女在选择继承方式时,更需要明确遗产的分配,不会因分配人数而产生冲突,导致最终家庭出现问题。
在现实中,很多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了遗产,但并无管理和处置能力,包括一些败家子女,即使继承了类似房产等大笔财富,但由于管理不善,其财富很可能被人欺占而遭受损失,还比如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担心夫妻另一方再婚且把房产留给新配偶。而在新法中增设遗嘱信托这一方式可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父母指定信任人或者机构,待子女成年逐步移交给子女管理。
在现实生活中,因老人走得太突然,没有机会立遗嘱,事后家里的多个子女为了一套房大打出手。对于没有明确房产遗嘱由谁来继承,新民法典中,房产继承由合法继承人平摊。说白了,避免出现因遗嘱不明确而导致家庭矛盾,而保证子女对财产公平分配。
还有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比较多,所以在一些人来看,无论有多少套房,最终不都是要给子女吗?个别子女对父母别谈孝心了,就是连起码的看望都没有,新法典增加“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意味着,承担老人养老和后事的机构和个人可以获得遗产赠与权利,这里自然包括房产这样的大宗资产。
房产在当前社会中,是一笔非常大的财富,也正因为其“值钱”,所以在利益面前才会出现诸多纠纷和矛盾。但在现实生活中,“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家庭和个体也许都面临不同的境遇。房产继承也许无法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但是,此次《民法典》新规明年的落地实施,或许会很好地解决部分家庭的矛盾。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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