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继承父母的财产将会按照“新规”来处理,孩子们会很小心,不会发生争执。
今天的房地产早已不仅仅是“家”的代名词,而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而且,房屋经过98年的房改,至今几乎仍是人们对抗通货膨胀、投资升值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因此,房产在普罗大众家庭中的地位已是不容置疑的。
又是因为前几年房产红利时期太具有诱惑力,无数家庭把房子看成是一种投资赚钱的工具,“逢房必买”的观念几乎深入人心,但当时投资买房的人赚了钱,有的甚至实现了财富自由。
房地产通常是家庭财富分配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一个因素,中央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房产已占我国城镇人口家庭财富分配的近78%,同样,房产也已成为家庭财富分配(继承)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近年来多家大型房地产研究机构的调查数据表明,90后甚至00后群体购房意愿远不及70、80后“疯狂”。
出现这一差距的原因可能是,面对高房价,很多90后都已经有了比较理性的购房思路,高房价无法承受,而且还远没有租到便宜的房子,目前我国租房人数已达2亿,租房已成为当今人们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或许多90后、00后根本不必为买房发愁,如今拆二代、房二代比比皆是,有的条件更好的家庭甚至已经为孙子辈们把房子留给了人。
事实上,这句话并不假,“房产将不断拉大成年人之间的财富差距”。前几年房产红利期内提前投资置办房产的人,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这批人几乎都赚了;而那些没有买房的人,至今仍以大部分人买不起房为荣。
但是,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镇人口的家庭使用率已接近98%,平均家庭用房数量已达1.5套,因此,说未来我们不必再为买房而烦恼。而应考虑如何继承父母之遗产。
从开始,继承父母的财产将按照“新规则”进行
新的《民法典》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继承父母房产有若干新规定:
《民法》第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新规还规定,父母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继承他人的财产,但不包括其子女(法定继承人)。《民法》第条第4款规定:在法定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前提下,不尽扶养义务的,再分配遗产时,不予以分配,也不予以减少。这样,即使是独生子女,如果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完全有权不分配遗产。《民法典》中有2条规定了继承权变更,但这也意味着,如果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父母有权不将其房产继承给子女,即使子女再争、再抢也无济于事,因为这已有法律依据。
此外,子女在继承父母财产时,其方式和范围亦有变动。
继承性扩大了,增设了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即在原 、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侄女的继承。继承的范围之所以会扩大,是因为近年来许多老人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房屋、各种财产等 都被收归国有,考虑到这一因素,所以把他们的继承人扩大到了侄子。尽管侄子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实际上这是国家加强对公民私人财产保护的表现。
删除了增加继承方式的简化。
原始遗嘱的订立方式主要有自书、代写、公证、录音4种。如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列,其中公证遗嘱 ,其次。亦即在公证遗嘱制定之后,不论以后是否以其他三种方式指定遗嘱,都将以以前所立之公证遗嘱为准。
而且今年的新规已经明确规定,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另外增加一段录像带录音,打印,以及3种口头遗嘱方式,取消优先权之后,老人所立的遗嘱将按照他们指定的最迟生效。
男性和女性拥有平等继承权。
因为我们国家的很多老人都受到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农村,不管是房产还是财产,都会传男不传女。很明显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新近颁布的《民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在继承的范围和次序上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因此,家长应该把一碗水“端”出来,不管是财产还是财产都应该平等分配。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没有哪一位父母是不疼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基本都想把自己的财产、财产继承给子女,但前提是子女要尽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不是乌托邦那样理想,叛逆、不孝顺的孩子,其实也不在少数。然而,新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应该更深入地理解“百善孝为先”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