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争执律师调解挽亲情澎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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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会市司法局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对接村(社区)法律顾问,邀请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同时也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了新的解决渠道。

事情缘起

今年10月,四会市下茆镇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夫妇来到司法所求助,请求调解。下茆镇司法所长陈彰强亲自接待了两位老人,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到徐某夫妇和廖女士双方曾是公婆与儿媳关系,儿子因车祸去世后廖女士改嫁他人,但由于遗产分配问题,引发纠纷。

徐某夫妇表示,其已故儿子遗产还没有分配,且自身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因此要求廖女士一次性支付30万元作为遗产分配。然而,对于徐某夫妇要求一次性支付30万元,廖女士表示无法承担。廖女士述说她目前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抚养女儿直到上大学已经用了不少钱,现在真的拿不出30万元给徐某夫妇。

陈所长情法并重,先向他们耐心讲解了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再结合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进行劝说。一方面劝导廖女士要恪守孝道,理解公婆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以及两位老人老年的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劝导老人要考虑到孙女刚考上大学,还需要大量教育资金,廖女士再婚后家庭经济也不宽裕,不要因此伤害了祖孙感情。希望他们明白亲情的珍贵是无法用金钱、物质来替代和衡量的,更不能因此影响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鉴于徐某夫妇反映的情况涉及到遗产分配等法律专业知识,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的法律需求,为增强说服力,调委会还邀请了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张杰律师参与调解。张律师结合案件情况以案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的规定,对廖女士进一步解释到:在分配其已故前夫的遗产时应当考虑徐某夫妇的实际生活困难情况予以照顾。同时,参与调解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也劝解徐某夫妇换位思考,适当降低金额和考虑同意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

面对驻村律师和调解员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有所触动,最终双方对20万元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现场签订了协议书,双方对律师和调解员表示由衷感谢。

原标题:《遗产继承起争执律师调解挽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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