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性别,住址,身份证号。
本人头脑清楚、口头表达流畅、能读能写,具备订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本人的直系亲属情况如下:
1、配偶:,身份证号,年月日结婚。
2、子女:,身份证号。
3、父亲:,身份证号。
4、母亲:,身份证号。
(直系亲属中如有已故人员,应写明已故时间)
为了防止身故后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本人特立本遗嘱如下:
1.本人名下财产有:
(1)房产:位于(房产证号:)房产一套。
该房产属于我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本人的部分指定由(身份证号:)继承。
(如果该房产仍有贷款未还清,可采用以下格式)
该房产属于我和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尚有贷款未还清,继承发生时房产市值扣除尚未还清的贷款后,剩余价值中属于我的部分指定由(身份证号:)继承。
(2)银行存款:本人名下有开设于银行、账号为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元。
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本人的部分由(身份证号:)继承元,其余部分由(身份证号:)继承。
(3)本人名下有开设于证券公司的股票账户,内有股票股(股票代码),债券。
上述有价证券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本人的部分由(身份证号:)继承。
(4)本人拥有公司%的股权。
上述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由(身份证号:)继承,继承人按继承发生时股权的市值给付本人配偶折价款人民币元。
(5)其他财产:。
上述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本人的部分由(身份证号:)继承。
2.本遗嘱指定由(身份证号:)继承的遗产,属于继承人个人所有,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3.本人指定(身份证号)担任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由完成遗嘱执行和遗产管理的相应职责。
4、本遗嘱一式二份,立遗嘱人、遗嘱执行人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确认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意识清醒,能够正确理解本人所立遗嘱的内容及后果,请各位亲友遵照本人遗嘱执行。
立遗嘱人:
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