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傅碧涵、宋越(实习生)
经济学家近日就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话题对话了浙江大学文科 教授李实,以下为采访全文。
经济学家圈:对于共同富裕,很多学者都在谈收入差异,也有学者谈到我们要看消费差异,您怎样看待共同富裕及其标准?
李实:共同富裕的涵义有很多,它更多考虑的是人民的生活水平,与民生相关,所以共同富裕就不仅仅是收入和消费的问题。收入和消费固然影响民生,但除收入之外,还有财产因素。因为现在大家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仅靠收入还要靠财产。所以决定人民生活水平的, 变量是收入,第二变量是财产,而第三个变量是公共服务。我们现在并不是自给自足的经济,而是作为社会化的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以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影响民生,对人民的生活水平的影响越来越大。
综合来看,实际上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影响民生状态的变量主要是三个, 是收入,第二是财产,第三是公共服务。实现共同富裕一方面要提高这三个变量的水平:收入要更高,财产要更多,公共服务要更好,另一方面要提高这三个变量的分享程度:收入差距要更小,财产分配差别要缩小,公共服务要更加均等化。
消费和收入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收入决定消费。当然还有其他的因素在影响消费,比如对某些人而言,财产也决定消费。虽然一段时间内一些人可能没有收入,但是他们有存款等财产来维持消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消费只是生活水平的一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它只是结果,并不是生活水平很重要的决定因素,即我们的生活水平既在消费中体现,但并不是完全在消费中体现,生活水平还有其他的体现方式,比如看病就医所能够享受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等,这便不是消费的问题,而是公共服务的问题。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收入实际代表的是我们选择空间,收入决定我们能做出怎样的选择,是消费还是投资,那是选择的问题,而消费只是选择的结果。
因此我并不主张用消费代替收入,收入仍然是比消费更好的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因为只有有收入才有选择消费的可能,或者它决定了消费的潜力,而潜力能否变成实际的消费,是个人的选择结果,我们不能用选择的结果代替选择的能力,这是我对收入比消费更好地衡量贫富差距的理解。
经济学家圈:征收遗产税可能不符合中国的文化习惯,你怎样看待征收遗产税?
李实:首先,这不是文化习惯的问题。虽然中国过去确实没有征收过遗产税。但在部分发达国家,他们在发达之前也没有征收遗产税,所以有没有遗产税很大程度上不是文化习惯的问题,更多是发展程度的问题。如果发展程度比较低,那每一家的遗产或者财产都很少,收入只能解决基本的再生产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遗产税是很正常的情况,而且遗产此时也并不构成影响代际差异的重要因素。
所以遗产税主要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发展水平,第二就是在进入比较高的发展阶段后,财富的分配差距或者贫富悬殊的程度。如果财富悬殊不明显,遗产税的征收就并不重要,遗产本身不会影响下一代的发展机会,不会带来更多的差别,不会带来贫困的代际传递。
而且遗产税,也是新生的事物,发达国家也是最近几十年才开征遗产税。所以作为新生事物,它和时代的发展、时代的要求是密切相关的,和历史传统并没有特别的关系。它更多的是一个公共选择的问题。
经济学家圈:您认为当前我国是否有征收遗产税的必要呢?
李实:当前富二代的问题变成一个热点话题,社会上的富人也越来越多,而且现在中国的贫富差距,尤其是城乡差距也十分严重。
对于遗产税,我认为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征收遗产税,即使在开征遗产税的国家也是征相对遗产较多的人,真正能够达到征收标准的人,在社会上还是很少一部分,所以遗产税对一般老百姓来说无关紧要。而遗产税本身有多种形式,我们要研究如何划定征收的范围,如何确定起征点、税率以及抵扣的问题,所以遗产税实施后到底能带来怎样的影响,取决于遗产税设计的本身。而且有遗产税也不必然把富人吓跑,主要还是看遗产税的设计与制度安排。
经济学家圈:您在最近的论文当中提到了乡村振兴,而社会上普遍认为农村到城市去,也即城市化是大势所趋,但是城市的资源是否应该再回到农村去,如果要回去的话,他怎样回去?
李实:农村发展的关键之处在于城乡融合,城乡融合不能只是单向的要素流动,不能只有农村的劳动力流出去,农村的存款流到城市里,农村生产的各类农产品流向城市,这些都是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现在要形成双向的流动,农村本身也需要发展产业,农村还有很多人口也需要服务业,需要各种各样的公共服务。所以农村也需要大量资源流入,而不能只是对城市做贡献,城市也要有资源流向农村。当然,不是城市资源不愿意流向农村,而是受到各种制度和*策的限制,流不进去。
现在 的问题是农村的土地制度,资本进入农村要有落脚点,但农村的土地受到各种各样的管制,耕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农村的土地实际类似于孤岛,资金难以进去,投资办企业受到限制,这是很大的问题。如果农村无法提供土地,在农村投资建厂便是空中楼阁。
所以要解决农村的问题就在于要把土地盘活,让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得到优化配置。如果农村的土地制度不改革,农村便很难真正做好招商引资,就不能创造就业机会。具体而言,我们对耕地、林地可以继续限制,但对于宅基地可以适当放宽,因为年轻人出去后很少愿意回来老家,宅基地很多处于空闲状态。
所以在讨论农村时,关键要把土地盘活,盘活土地之后便会有大量资本流向农村,资本的流入会带动人才的流入,这样农村的产业就可以得到发展,农村的服务业也能发展起来,而人才的进入会对公共服务有要求,从而公共服务也可以发展起来,从而实现“一活百活”,但现在是“一失百失”,所以现在乡村振兴的破局点要放在盘活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