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事律师丨自己的遗产只能留给继承人遗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生前立下遗嘱,名下的汽车由好友继承。不料,却引发法定继承人与好友之间的争议...

小佳是老李夫妇的独生女,未婚,无子女,年不幸因病去世,留下生前购买的汽车一辆,由好友小花使用。老李夫妇认为,两人作为小佳唯一的亲人,理应继承该车辆,于是把小花诉至法院。

庭审上,小花辩称,小佳和自己是多年的好友,在其生病期间,自己也一直尽心照顾。小佳为此而感动,于是留下遗嘱,把名下的汽车留给自己使用。同时,小花向法院提交了小佳书写的遗嘱,其中明确去世后车辆由小花继承。小花表示在知晓遗嘱内容后,经过考虑接受了这辆汽车。

老李夫妇表示,女儿的突然离世让两人悲伤,只是希望留个念想,才引发争议。同时两人认可遗嘱,表示小花的确在长期照顾小佳,也知道小佳要把汽车留给小花。后来经过调解,老李夫妇同意小佳留下的汽车由小花继承。

个人财产只能留给继承人吗?

不一定。首先被继承人可以在法律规定内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条规定,自然人既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不一定非要由继承人进行继承,其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如果用遗嘱在法定继承范围内做出遗产分配的,属于遗嘱继承范畴。如果用遗嘱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组织或个人做出遗产分配的,属于遗赠范畴。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小佳在生前立有遗嘱,其中明确把自己名下的汽车留给好友小花。而小花不是小佳的法定继承人,所以虽然订立上表现为遗嘱形式,但事实上小佳的这一行为,不属于遗嘱继承,而是一种遗赠。

接受遗赠还有时间限制?

还真有。《民法典》第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也就是说,受遗赠人有选择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权利,但是有着法律赋予的期限限制。如果受遗赠一方打算接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将视为放弃受遗赠。

至于“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从何时开始计算,应当结合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考虑。无论遗嘱还是遗赠,其生效时间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即便做了遗赠公证,受赠人也不宜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就表示接受遗赠,只能等到被继承人死亡后再表示接受遗赠。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曾认为,遗赠应属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将财产赠与他人的意思表示,虽然是生前作出的,但只有遗赠人死亡后,该遗赠才发生法律效力,即遗赠人死亡前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因此综上所述,“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的最早起算点应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如果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知晓遗赠的事宜,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60天内作出表示;如果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知晓遗赠这件事,那么就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

当然了,受遗赠人在受遗赠后,应当及时作出意思表示,比如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向其他继承人表达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等。毕竟,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grrz/6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