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医院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bdf/现实生活中,不少老人会在生前提前订立遗嘱,分配好自己的遗产,以避免身后子女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富的增长,民法典继承篇对之前的继承法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呈现出诸多新变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保障了自然人的财富传承。围绕继承规定的5个变化和4种财产不能继承,一起来和申沪了解下吧!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字(可选)新增2种立遗嘱的方式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民法典继承篇在原有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的基础上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即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需要具备哪些形式要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字(可选)新增遗嘱见证人规定为了老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订立遗嘱,《民法典》第条—条规定了我国遗嘱的6种法定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在我国除自书遗嘱之外,其他5类遗嘱均涉及遗嘱见证人。且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规定“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第1条规定了遗嘱见证人的排除范围,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字(可选)增加继承的“宽恕”制度继承宽恕制度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是指在继承人做出一定的违法行为从而丧失继承权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经被继承人表示谅解、宽恕以后,重新获得继承资格的一种制度。《民法典》设立继承宽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谐关系,给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民法典》第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字(可选)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民法典继承编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那份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被取消优先效力后,有必要立公证遗嘱吗?无论以何种法定形式立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反映,均应当享有平等的效力等级。但公证遗嘱具有最强证据效力,公证遗嘱由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起草、审查,可以最大程度保证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合法性,在立遗嘱人去世后,公证遗嘱也不需要再次证明其真实性。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字(可选)增加代位继承人范围民法典继承篇增加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突破了原来《继承法》只有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才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尽量避免出现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一种特殊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字(可选)申沪律师提醒,现实生活中,由于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利益矛盾深、遗产分割原则复杂等原因,继承纠纷往往很难自行解决。如遇此类纠纷,建议寻找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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