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财产继承有五个基本原则,即男女平等、养老育儿、照顾病人和残疾、权利义务一致、相互理解、相互让步、和谐团结。我们应该掌握这五个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表达方面。
公民遗产的范围是什么,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也是继承法中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继承权的丧失主要掌握了继承权升级的原因和继承权纠纷诉讼的时效。在接受和放弃继承权的过程中,主要掌握继承权的默示形式的得失,以及获得和放弃遗产的效果。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操作经验,针对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从实务角度提出了应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实践中要注意的问题是:
(1)《婚姻法》实施前(年)多妻问题。
(2)继子女继承权形成的条件。
(3)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公婆的继承权的确定。
(4)继承人配继承人分支以外的人的遗产。其中要注意法定继承人有能力赡养,被继承人由他人赡养和照顾的遗产处理问题。
此外,还要重点掌握代位继承人继承及其差异。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原则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二、正确区分继承和遗产的概念。
两者之间有两个主要区别:
(1)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
(2)遗嘱继承权和受赠权的标的不同。
关于遗嘱,我们应该掌握其法律特征和法律形式。遗嘱包括记录遗嘱的条件和相互作用的大小。至于遗嘱,我们还应该掌握谁不能成为遗嘱的见证人,以及法律对遗嘱自由的限制。遗嘱自由的限制主要是指:“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关于遗嘱的撤销和变更,要掌握遗嘱撤销和变更的方式和程度。此外,还要掌握遗嘱无效的四个原因。
四、遗产分割规则
在处理遗产时,我们应该掌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在遗产分割中,我们应该注意分割和胎儿份额的保留。在处理遗产时,我们应该注意遗嘱与法定继承的相互作用。关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我们应该掌握什么是限制继承的原则,以及债务清偿的程序和方法。在偿还债务时,我们还应注意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生活保障。此外,我们还应掌握法律关于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的规定。
此外,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任何公民不仅可以享有权利,而且可以承担义务。死者的债权属于法定遗产,其继承人的债权受法律保护。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的同时,还应当承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即使债务双方都已死亡,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通常也不会消除;债权债务关系只有在债权人死亡时才会消除,没有继承人或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中的一两种情况同时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因此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除。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替代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