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真的只要10块钱吗?我以为是我听错了?”近日,家住天元区马家河镇的黄女士因父亲去世,遗留了元的存款,为了取出存款,她前往市国信公证处咨询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事宜。
值班公证员接到申请后,仔细询问了黄女士家庭情况。据黄女士介绍,她的母亲、爷爷、奶奶均先于父亲去世,父母只有自己一个孩子。“我住在马家河那边,来一趟市里不容易,多块钱虽然不多,但也是自己家的钱啊,今天出来办事就想着到公证处来问问情况,如果太麻烦就算了。”黄女士一边说一边拿出了存折、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审核完资料后,公证员说:“根据有关规定您的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简易程序办理,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办理,今天就能将公证书给您,很快的!”
随后,公证人员立即进入办证程序,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对黄女士进行身份证人脸识别比对等一系列手续。根据相关政策公证员随即开启绿色通道,当天便出具了公证书。黄女士拿着公证书顺利的领取了父亲遗留的余元存款。事后,黄女士又特意致电公证员表达感谢之情:“没想到办得这么顺利,不仅‘一趟水’就将事情办好了,而且公证费只收了10块钱,太感谢了!”
“每年都有许多市民到公证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他们往往为了几千元甚至几百元的存款,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因此让不少市民放弃处理这些小额遗产。”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年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发布以来,我处对于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中涉及的单笔或累计遗产数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可以按照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办理。
根据《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益额为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存款继承,按1.2%收取,低于元的按照元收取,市公证处为了给群众带来切实优惠,受益额低于元的存款继承,按照1.2%的标准按实收取公证费,不实行最低元保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