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地理标志,不该被遗忘

“地理标志”,在我国通常称为“土特产”,一直以来被世界各国视为国家战略。“非遗类地理标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事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推进我国非遗类地理标志建设,符合新时代战略构想。

意义:提升文化实力

非遗类地理标志是我国地理标志实践中凸显出来的新事物。从商标属性来看,它可理解为“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的地理标志商标”。这类商标不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而且含有地理标志商标的属性。如人们熟知的贵州“玉屏箫笛、牙舟陶”,湖北“*陂泥塑、*梅挑花”等,它们是非遗名录中的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项目,同时也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从文化属性来看,“地理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华 传统文化的代表,原本就有着千丝万缕的历史文化渊源。在我国“地理标志”已成为一种“公共品牌”,是各地*府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的公共资源。大力推进非遗类地理标志建设,对探寻 扶贫的新方式、服务“一带一路”的新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参照。

截至年6月,我国已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为件。近20年的发展表明,我国已从过去的“应对、借鉴、学习和探索”时期,开始迈向健康发展壮大、传统文化发力、理论体系建构的新时代。研究发现,非遗类地理标志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审美价值、品牌经济价值”等文化因子,内涵丰厚、附加值高。这些农耕文明遗存下来的文化记忆,是地理标志文化传播的核心价值体现,其开发和利用价值潜力巨大。大力推进非遗类地理标志建设,是开展中华传统文化价值挖掘、践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

现状:缺乏占位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占位意识的缺乏,已严重制约我国非遗类地理标志建设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非遗类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意识淡漠。如湖北的“*梅挑花”,早在年5月20日就入选 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却在时隔九年之后,才于年3月28日获得国家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注册。这些滞后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非遗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

二是漠视非遗类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调查发现,截至年6月,湖北省已获地理标志商标总数为件,全国排名第三。然而其中,非遗类地理标志商标只有5件,仅占总数的1.5%;而同时期全省入选 、省级非遗名录的项目已达项。无独有偶,贵州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共65件,而实际注册的非遗类地理标志商标只有8件,仅占该省总数的12.3%;而同时期全省入选 、省级非遗名录的项目高达项。

三是对非遗类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类别缺乏针对性的探讨。迄今为止,我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类别主要集中在“商品商标”方面,“服务商标”尚未涉足。众所周知,中华传统武术受世界青睐,各国武术爱好者纷纷来华学习武术,学成归国开办武馆,成为传播中华武术文化的使者。但也出现了“少林功夫”满天飞、“太极拳”满地行等鱼目混珠的乱象,致使我国 传统文化的声誉和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大力推进非遗类地理标志建设,探索其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类别的延展,是关系我国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根本利益的大事,是站在世界知识产权国际视野探寻非遗类地理标志保护的需要,也是彰显我国文化自信、赢得国际话语权的需要,期待引起职能部门和学者们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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