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那些事亲人失踪后名下财产如何处置

东北网3月29日讯(记者唐继厚)亲人的失踪对家属来说是一个沉痛的打击,但是家人仍要坚强地活下去,所以必然会面临一个问题——失踪人员留下的财产要如何处置?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区公证处办理了一件失踪人员遗产继承公证,将一位女士的遗产转移到了她父母的名下。

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市民李女士孤身一人去到北京市打工。年7月的一天,李女士下班后没有回到租住的宿舍,之后便音信全无了。李女士的哥哥李先生尝试了各种办法寻找妹妹,也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但是所有亲戚朋友都不知道李女士的下落,公安机关也一直没有找到李女士本人。李先生和父母认为,李女士没有理由突然和家人断了联系,所以他们怀疑李女士可能已经遭遇了不测——不在人世了。

据李女士的哥哥介绍,李女士有过短暂的婚史,无子女,在牡丹江市有一套房产(还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另外在其家中还有几张银行卡和一份人寿保险单。李女士失踪一年后,李先生想要帮妹妹办理产权证、提取存款和办理保险理赔,于是求助于公证处。牡丹江市新区公证处的公证员接待了李先生,给李先生详细讲述了办理失踪人口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根据李女士的情况以及当时派出所报案后的资料,公证员建议李先生去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女士死亡,取得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后才可以进入李女士名下财产的遗产继承程序。而且,李女士和李先生的父母并不在牡丹江市居住,公证员建议李先生让其年老体弱的父母在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书中写明:委托李先生到人民法院代为办理宣告李女士死亡事宜;到公证处办理查询存款和继承公证;代办房屋所有权证书、查询及提取存款、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李先生听从了公证员的建议,在取得其父母授权后,在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女士死亡。人民法院公告期届满后出具了宣告李女士死亡的民事判决书。

日前,李先生再次来到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公证员认真审查了李先生的材料并及时办理了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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