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前知晓从2021年起,3种情况下子

对于亚当而言, 是其家;但对于其子孙后代而言,家却是他们的 。——伏尔泰

在人们的心目中,房屋是一项巨大的固定资产,由于其昂贵的价格,可以说占家庭总资产的很大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房子作为一个必需品,结婚之前总是要准备就绪的。不过年轻人往往由于自身没有购房的能力,买房子也就变成了两个家庭的事情。

可以说,房产不仅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说到房子,除了日常居住以外,肯定绕不开的就是房屋继承,甚至从某一个方面来说,房子的继承更令人关心。

自古以来一直奉行着一个准则,即子承父业——父亲的房子在其去世之后理所应当留给儿子。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现在很多家庭不止有一个孩子,但父母却并不一定有多套房产。在这种时候,房子究竟该继承给谁就是一个大的问题。

前不久,还出现了一个令人特别痛心的新闻——父亲没留遗嘱,母子对簿公堂,引发社会的极大讨论。

而笔者今天重点讨论的就是房产继承的问题,在《民法典》正式出台后,关于民生的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法律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设立,继承人范围等多个方面都产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大家必须要提前知晓。重中之重的是,按照新规,有三种情况,孩子不能够继承父母的房产。

代位继承

首先 种情况,民法典中根据现有的社会情况,与时俱进地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并且明文规定了在下面这种情况下,孩子将不能够继承父母的房产。

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看过老人离世,但因为膝下无儿无女,导致财产无人继承,收归国有的消息。

虽然这种方法避免了资源的浪费,也能够扩充国家的经济储备,但是对于老人的近亲或者与平常生活中互相帮扶的人来说,却显得有些残酷。

所以新《民法典》中规定之一就是代位继承,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以前的自然继承顺序,有 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即自己的父母妻儿。

但是如今规定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也是合法继承人。当然了,对一些不赡养父母的儿女来说,父母有权利拒绝其继承家产。

这种方式,除了捐给慈善组织,收归国有之外,让父母有更多的选择,也让儿女有更多的压迫感,反过来能够好好的赡养父母,促进社会更好的发展。

设立居住权

第二种情况,更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在前些年,孩子不孝顺老人,将老人扔在家里,导致空巢老人现象频发,这种新闻总能够深深刺痛我们的神经。

但是不能以偏概全的是,很多儿女只是在外拼搏事业,无暇顾及老人,并非故意不孝顺。

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就是互帮互助,所以总能在新闻上看到有些空巢老人,他们身边有很多热心的邻居或朋友,照顾老人,做顿饭吃,下下棋,溜溜弯,不仅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也给予心灵上的慰藉。

以前大家都觉得帮忙是一份情意,但如今《民法典》的完善对此现象作出了新的诠释。对于这种互相帮忙,在老人的晚年给予极大的帮助的朋友,他们也有权利成为老人房产甚至其他财产的合理继承者。

除此之外,法律还特别规定了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虽然老人还是把房子继承给了儿女,但是在老人规定的年限内,房子的居住权归这些帮助老人的好心人。也就是说,儿女有房产,那些热心帮忙的人也有了一些年限的居住权。

特别的是,在居住权没有到期之前,即便拥有房产权,但那些儿女也不能够对房子做出任何改变,或租赁,或居住,或出售。

新形式遗嘱

大家都知道,以前国家对于遗嘱是采取公证式遗嘱 优先级的处理方法,这就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比如老人之前公证了一份遗嘱,但其之后发现,遗嘱中的很多条款自己想要修改,却没有来得及修改就去世了,这就造成了 按老人自己的遗产并不能够按老人的想法更好的分配与继承。

另外,很多老人并不知道公证遗嘱的事情,他们也不会特地去公证处公证。也许儿女不会为了分家而闹僵,但是如果有些人借此钻法律空子,就会扰得家宅不宁。

所以,《民法典》中规定,公证遗嘱不再是 优先级的形式。

与此同时,确立了以 一份合法遗嘱作为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在这个基础上,还增加了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录音打印等诸多新形式的遗嘱。

甚至在老人病危之时,口头立下的遗嘱也具备法律效益。当然,一旦危机情况过去,口头遗嘱由于缺乏书面形式,所以会立刻失效。

小结

说了这么多,大家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这次改进对以往的遗嘱设立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归根结底还是体现了国家和*府对人民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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