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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第五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烟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在龙口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镇街区推荐申报,龙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依据推荐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认真评审后,现有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列入龙口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见附件)。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即日起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
年4月8日—5月9日(不含双休日)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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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