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典型案例·编者按
诉讼中当事人死亡的程序适用
——兰某甲与戴某、兰某乙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刘园园
来源:江西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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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裁判摘要
1.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法院应及时判断诉讼程序能否继续。符合《民事诉讼法》第条相关规定的,裁定终结诉讼。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
2.裁定中止诉讼后,法院应及时查找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并参考相关文书规范制作参加诉讼通知书,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未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将继承人列为当事人继续参加诉讼,已死亡的当事人不再列入。继承人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且不参加诉讼的,可不列其为当事人,但如查明该继承人已实际继承遗产,仍应将其列为当事人。被列为当事人的继承人如未出席庭审,应依法缺席判决。
3.以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但因当事人死亡导致主体变更而改判的,应区别于一般改判案件,并在统计中予以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