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后,其父母与儿媳妇及孙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儿子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形式来进行分配,这没有任何问题。既然法律规定这些人群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必然有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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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父母生子养育一场,正该享受天伦之乐时儿子提前离去,必须继承
任何人都有父母,父母是天下最疼爱自己孩子的人,可以说父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不遗余力的付出,不计回报的努力,是最无私的人。当他们的儿子长大成人了,刚好有了经济条件,可以坐享天伦之时去提前离去,对父母的打击和伤害是无限的大。
父母也开始变老,没有自我照顾和生活能力,这时父母来继承儿子的房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都说养儿为防老,现在人虽老但儿不在,其留下的唯一财产分配一部分给父母来养老是合情合理的,所以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很伦理和道德的需要,更是法律需要维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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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及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也是理所应当
当儿子去世后,儿媳妇作为配偶与子女共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是理所应当的,儿媳妇虽然没有与儿子有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拟制了胜似血亲的血缘关系,是直系亲属,而且与自己的配偶还有了爱情的结晶,这种关系是超然也是紧密的,而且儿媳妇和儿子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财产混同,感情纠葛都理所应当的要放在第一顺序来继承。
对子女来说,如果没有成年那么与儿媳妇之间就是孤儿寡母,更需要人的怜爱和痛惜,那么他们来平均分配遗产是必然的需要,一个要继续生活,一个要继续成长。我想这是大多数人都理解与支持的。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有疑问者多是为什么父母要与儿媳妇及孙子女一起平均分配儿子的遗产?其实如前所说,没有父母哪有儿女,父母虽然在儿子成年后大多与其分开生活,但是不因分开生活而能切割掉联系紧密的亲情的,而且父母在年老时的财产需要和精神需要并不比配偶少,所以将父母与儿媳妇放在第一顺序来继承才是合法又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