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东方网」问: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需要交哪些材料?答:继承公证当事人需要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遗产是动产,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者主要的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如果是不动产,直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包括几个程序: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弃权声明,或者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7、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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