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儿子不尽孝老太告上法庭拿回已放弃

中科医院用爱心承担责任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80903/6501060.html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老人将老伴遗产都给了儿子,儿子却未能尽孝。这种情形,养老应该如何保障?老人先前放弃继承的遗产,还有反悔的余地吗?此前,海沧法院就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例。

  据悉,王老太与老伴育有一子二女,几年前老伴过世后,王老太一直和儿子一家生活。之后村子被征拆,老伴名下房屋因拆迁获得多万元拆迁款和一套60余平方米的安置房。当时,王老太说服两位已出嫁的女儿,主动放弃三人的继承权,将遗产全部留给儿子,并办理了放弃继承公证。

  然而,王老太没想到的是,随着自己年岁渐长,生活越来越不便,竟遭遇儿子“变脸”:自己被单独留在老屋无人照顾,后来女儿把自己接走后,儿子也不来探望。为此,王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以儿子未履行承诺的赡养照顾责任为由,要求作废原先的放弃继承公证,自己应享有拆迁权益相应的份额。

  法院审理认为,在王老太的预期中,其对放弃继承后的生活状况的认知为跟儿子一起生活,由儿子养老送终,这也符合王老太的年龄和认知水平。放弃继承时儿子也在现场,其对王老太所述并未有异议,说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共识。现王老太明确表示不愿再与儿子一起生活,其生活和赡养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王老太的预期亦不可能再实现,作为年过八旬的老人,有获贴身照顾的切实需要,因而坚持要将属于自己份额的钱拿回为自己提供经济保障。法院认为应尊重其意愿,故王老太反悔放弃继承的事由可以成立,在遗产尚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应允许其反悔继承,对王老太的诉求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针对拆迁利益,王老太可享有80万余元;剩余拆迁款项及预留的60平方米安置房面积由儿子享有。驳回王老太的其他诉讼请求。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5096.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