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生前用的手机号,可以继承吗

北京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 https://mip.yyk.99.com.cn/fengtai/68389/jingyan-392913.html
#遗产#

原告赵某系赵某栋之女,原告支某系赵某栋之母,被告高某系赵某栋之妻。被继承人赵某栋于年9月17日死亡。涉案手机号码××××系赵某栋生前个人使用并登记在赵某栋名下。年9月25日被告高某在被告移动通信河北路营业厅处将该手机号码过户至自己名下。二原告认为该手机号码使用权应由赵某继承,两被告将赵某栋名下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过户至被告高某名下的行为无效,故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移动通信河北路营业厅处陈述依据移动公司的天津移动客户有效身份验证管理规定,在核实了赵某栋的死亡证明、户口本、高某的身份证,确认高某是赵某栋同为一个户口本上的配偶的基础之上,为高某办理了号码过户手续;在办理该手机号码开卡、过户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没有收取费用。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继承人赵某栋已死亡,在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赵某栋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配偶高某、女儿赵某、母亲支某均为合法继承人。本案诉争的手机号码系被继承人赵某栋个人生前使用,赵某栋死亡后,被告高某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在符合移动公司业务流程和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对该手机号码进行了处分,其行为并无不当。手机号码在现实中系无实体物,具有排他性使用的特征,同一手机号码仅可供一名使用者登记使用,无法采用共有方式处理。故对于原告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一旦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一已经通过合法的方式将手机号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再诉求继承或变更持有人,获得支持的可能性小。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gz/5359.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