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加上社会福利的不断健全完善,养儿防老越来越被弱化。不完全统计,从年至年,这十年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从1.77亿猛增到2.64亿,近1个亿的增长,加速了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有机构预测,未来五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再次突破新高。
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房产财富继承问题就多发。特别是房产继承引发的冲突最多。毕竟房产的价值相对比较高,动辄上百万。年新规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规范,届时子女再闹再争也没用,独生子女家庭也同样适用。
一、父母可根据意愿选择合适的继承人新规中做了人性化更改,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想法选择继承人,也就是说,子女不再是父母房子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父母完全可以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在合理、合规、合法的情况下分配自己的房产。就算他们的子女以后想要来争,也是没有什么作用和意义的,父母的意愿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及保护。
我们知道,对于财产的处置,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就是新规给了很多父母自主选择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从合法继承人的理念上去分析,继承人完全可以是子女之外的其他的一些陌生人。只要是父母愿意,就等同于子女已经失去了继承权,无法继承父母的财产和房产。对那些不孝顺的子女来说,变相地剥夺了其继承权。
我们都知道,在以前的法律法规中,对于那些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在遗产分配中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此次新规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这也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更加能够促进社会和谐,让老人老有所养。
因为现在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子女口口声声地说自己孝顺父母,却未履行赡养义务,他们只是嘴上的孝顺,对于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问,惦记着父母的财产。此次新规,明确指出父母有权取消不孝子女的继承权。这也是对这些人的一种警示。
二、删除公证遗嘱最高效率,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新方法我们传统立遗嘱的方法主要有五种,主要是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那么值得一提的就是在这五种立遗嘱的方式当中,公证的遗嘱是最优先级别的,也是最高级别的。如果说一个人这五种立遗嘱全部都立的话,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时已公证遗嘱将作为标准,因为其优先级别要比其他的要高很多,法律效力也是最大的一个。
新规对此也是有了很明显的一些变化,首先就是删除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其次就是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新方式,打印和视频、录音、录像等音视频形式。公证遗嘱就不再是最高的优先权了,也就是说未来立多份遗嘱的情况下,按照与时间最近的那一份遗嘱作为进行财产的分割依据。
为了防止老人被迫立遗嘱,新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设置了一些附加条件。在新规要求之下,要立遗嘱的时候,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还有就是要手写签名和标注立遗嘱的时间。
三、增加宽容度所谓的宽容制度就是犯错子女可恢复继承权。也就是说在新的规定当中,父母可以给予那些在过去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丧失继承权的子女,改过自新的机会。假如他们通过后来的孝心重新获得父母的原谅,那么这些子女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如果说父母真的原谅了子女,那么子女的合法的继承权也就可以进行恢复。
未来父母如果说没有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某位子女继承财富,那么得到父母原谅的子女同样和其他子女一样具有继承权。其享有对父母房产和财产的继承权,就是父母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割。
四、扩大继承范围新规扩大了继承的范围,比如说侄子以及外甥也可为继承人,这也避免了老人房产没有继承人收归国家的情况发生。在此次新规中,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侄子、子女、外甥以及外甥女等,这些人都能成为法定继承人,同样享有继承权。
换句话讲,就是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侄子和外甥也是可以拥有继承权,但是只可以代位继承。只有在继承人被代位,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遗产的份额。
五、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的女儿也可以继承父母的财富。在老一辈的传统思想观念当中,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所以说对于大部分的一些父母来讲,如果说真的出现了拆迁分房子分钱这样的情况,父母基本上都不会让自己的女儿来参与。
在新规中,打破了这些传统过时的思想。新规明确规定,不管性别是男生还是女生,其实都是拥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继承权已经实现了男女平等。
小结新规的继承权可以说是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给予父母更高的分配自己财产的权利,特别是对那种不孝顺的子女来讲,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剥夺其继承财产的权利。届时,膝下没有子女的老人,财产收归国有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此次新规更具有公平及合理性,从而降低了子女因为继承问题造成家庭不和,更有利于亲情的延续。其实呢,房子也好,钱财也好,都是身外之物,人世间最美好的其实还是骨肉亲情。您对此次新规则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