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受理了引入遗产管理人的非公证继承登记。
记者随后从登记中心获悉,九龙坡区已开始推行遗产管理人制度,进一步简化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
目前,已经办理40余件。
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讲解流程。(摄影:邬姜)
10多年遗产过户难题解决了
市民韩女士和亲属3人在登记中心推选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解决了韩女士一家10多年的遗产过户难题。
该非公证继承所涉房屋位于石坪桥一小区内,被继承人杨某于10年前去世,当时未留下遗嘱。父母已不在人世,目前 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其配偶和亲生子女、继子女。
杨某是韩女士的现任丈夫,这个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子女,继承关系复杂。因成本过高,韩女士不愿通过公证或司法路径解决遗产继承问题,房屋继承过户事宜就搁置了下来。
登记中心了解情况后,向韩女士详细介绍遗产管理人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准备资料和具体流程。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人共同作为申请人申请非公证继承登记,其他同顺序继承人共同到场,有 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且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相关资料。因此,本次登记中杨某的全体继承人韩女士和2个子女都已到场。
经杨某的全体 顺位继承人协商,共同推选韩女士为遗产管理人,由韩女士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
公告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
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首先对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的身份、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核验,指导韩女士填写申请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申明书等。
约1小时后,工作人员就完成了电子签批屏身份核验、系统录入、留存电子签名、指纹、现场影像资料等,并同步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