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民法典#
变化幅度
在《民法典》生效之前,我国现行的是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而在《民法典》生效后之后,《继承法》成为《民法典》的继承编,而相对于其他编的内容,继承编没有其他的太大变化
这主要是因为:
继承问题,大部分属于人身权利关系,其相对于合同等财产权利关系,实际生活中变化不大
且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条款,也并无严重脱离时代的发展,所以变化范围较小
而其中值得注意,主要是继承遗产的范围扩大
遗产范围扩大
在之前的《继承法》关于遗产范围是这样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日期:年10月1日第三条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该条款,对于遗产范围做了列举式的规定,大部分都是实体性的物权权利
只有在(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留下了一个口子,但是范围仍旧受到该条范围的限制。
而《民法典》关于继承范围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日期:年1月1日 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该条款,对于遗产的范围做了概括式的规定,也更加抽象化。
具体来说无论是实体性的权利,还是虚拟性的权利都将作为个人遗产,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
比如:社交媒体的账号、网络邮箱的里面信息、网盘里面的文件,都将在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实务:
对于该条款,我认为在《民法典》生效后, 人民法院,会出台相应的解释。
对于虚拟遗产如何继承、遗虚拟遗产的属性,等等出台更加细致的规定。
而对于实务生活之中。
法院进行裁判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作依据,裁判也将更加规范性、思维更加统一,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利。
法条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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