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邵可强
年,商丘40岁男子赵某在河北秦皇岛打工时意外从高空摔下去世,雇佣他的单位赔偿了万元。
赵某去世时孤身一人,事后赵某的两个叔叔准备将万赔偿款分了,但对于份额存有争议,未能达成一致。
年12月30日,当地村委会发布公告,认为赵某的两位叔叔无继承权,该赔偿款应由村委会进行支配、用于公共事业,并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该笔赔偿款交由村委会管理。
侄子留下的赔偿款,叔叔不能得到,还判给了村委会。此事一时成为了焦点案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赵某是商丘柘城人,独身一人在外务工。年12月1日,在河北秦皇岛某铁厂炼钢车间工作时,赵某不慎从高空摔落死亡。据了解,赵某自幼由其奶奶抚养,生前无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早于其去世。
事发后,赵某的二叔赵某申作为亲属处理此事,并与对方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赔偿工亡补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万元。
据赵某申介绍,出事之后,他找村里开了证明,证明是他将侄子抚养长大,之后带着家人跟用工企业签了赔偿协议,赔偿金打到了他的卡里,“安葬事宜和其他杂事花了1.5万元,其他一分钱没动”。
在办理完侄子的事情后,赵某申提出,将剩下的.5万元均分为三份,分别留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和弟弟的儿子。
除了赵某申,赵某还有一个叔叔叫赵某东,就是赵某申的弟弟。对于上述分钱的提议,赵某东不同意。赵某东认为“不公平,还有一些钱没有算清楚”。
近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联系到赵某申、赵某东二人,对方均提及家中的往事,他们均有过不同层面的付出,需要“说明白、算清楚”。
对于赔偿款的分配,赵某申和赵某东兄弟俩未能达成一致。随后,二人让村委会从中调解,也没有结果。
不过,事情发生了变化。年12月30日,赵某所在的柘城县牛城乡袁庄村村委会发布公告,认为赵某的两位叔叔无继承权,该赔偿款应由村委会进行支配、用于公共事业,并诉至法院。
年4月18日,柘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赵某申兄弟在赵某幼年时分别给予了扶助,但万元是赵某死亡后产生,是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配;根据双方证据可知,赵某申在侄子幼年时帮助母亲抚养了侄子,但没有形成收养关系,赵某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因赵某无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由此,法院支持原告(袁庄村委会)代为管理赔偿款万元。法院还确认,赵某申名下银行卡内万元已被冻结。死者赵某的后事系赵某申办理。
袁庄村村*支部书记赵云华受访时说,村委会多次调解赵家兄弟的事情,但没有结果,后来通过法律手段把赔偿款暂时交给村里代管,“不像网上说的村里想占有这笔钱,等待最终的判决吧”。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最新了解到,该案进入二审程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赔偿款由村委会管理)
为什么叔叔不能继承侄子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案件中,两位叔叔并不属于上述法定继承人。
河南佐相律师事务所刘明玉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但具体到该案中,赔偿款显然不属于遗产,因为从赔偿款的性质来说,这个“死亡赔偿金”并不是“赔命钱”,也就是说它并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可能享有,或者说行使此项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因此该案中的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来被继承。
由此看来,赔偿金是对近亲属的一种补偿,而村委会明显不属于近亲属的范围,所以村委会也没有权利取得该笔赔偿金。
(图片来源于网络)
那么,这笔赔偿款该如何处置呢?
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申惠文认为,这是一起死亡赔偿金权属纠纷。能够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为死者的近亲属。根据《民法典》第条第2款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死者没有近亲属,死亡赔偿金到底归谁,现行法律并无明确的标准。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应当采取动态系统论的立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尽可能合理的裁判。
他举例说,从以往的司法裁判看,有法院从维护家庭亲情稳定的观念出发,判决支持侄子女主张叔伯的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条第2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该条明确,侄子女可以在特定情形继承叔伯的遗产。侄子女与叔伯虽然不是近亲属,但立法鼓励侄子女与叔伯之间形成更加亲密的关系,发挥养老育幼、互相帮助的功能。
具体到该案,需要明确他们叔侄关系的亲密程度,是否履行相互帮扶义务,是否形成紧密的亲属共同体等。还需要明确村委会对赵某生前是否有关怀帮助等。当然,这需要村委会举证。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
申惠文表示,司法裁判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谐和友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治效果的统一,妥当解决民事纠纷。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