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大的开始,乡村振兴中农民的这一环成为重中之重,农村农业部、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探索起农民的经济发展道路,而美国的“农场主”家庭发展模式被提了出来,最终确定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有相似,但不符合发展方向
同为农业大国,美农场主的收入尽管很高,但我们也必须因地制宜地去思考他们的经济点来源在哪,据了解美农场主的定义与我国农民不同,他们并不区分城市与农村的区别,而是根据你所拥有的农场产值+家庭成员总数来定义,达到要求就会被记录为美农场主。
那么什么情况下符合呢?按照美国农业规划标准GCF1来算,他们区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种,最低美元~35万美元,然后是35万美元~万美元,再然后是万美元~万美元。
年产值超高美元会被称为农场,约估人民币.8元人民币。他们并不考虑实际农民生活情况,而是按照你提供的总价值去衡量并统计你的情况。
你能带来的价值越高,你就越能得到当地州的最新福利信息和补贴信息,越容易与当地州达成合作,这也是为什么大家看到美国农场主很挣钱的原因,不挣钱的都不会被并入统计。
不仅如此,一个农场主挣不挣钱还取决于他的实力和原有的经济能力,有一个美剧名为《*石农场》,演绎的就是一个美国最大农场在“戏剧化”的情况下会遇到什么问题,例如多万的遗产税(每年土地税)。
美国的现金流基本靠外部支撑,庞大的税收就是各个州的现金,而一旦某些事情出现变动,就会导致脆弱的金融体系崩裂,修复容易崩坏也十分容易,这一点对于年交15%左右土地税的美国农场主来说十分重要。
交不起钱,就要卖地,而且一旦农场主模式形成,获利的一定不是农民,而是资本力量。
因此我国家庭农场的展开必须依托“三权分置”,把经营权“放活”但又不完全把土地交托给农民,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土地不会流失,维护好农村集体与个体的合法权益。
想拯救农村的办法有很多,例如开阔新的产业链、增加农机现代化的建设、扩大高标准农田的建成、把农民添加进贸易链等等,我国农村家庭化建设虽然与美相似,但本质上是两种东西。
去除小农化思维、去除内卷的中农发展思维、去除大农的垄断式发展思维,一直是社会主义前进探索的道路,在这条长期路上没有标准答案,必须谨慎走好每一步,稳定农村农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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