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立遗嘱把房子给亲生女,继女不服,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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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事都很麻缠,尤其是重组家庭,关系或更加复杂。湖南株洲就有这样一个这样的家庭,因继父李先生分配遗产一事,家庭间闹起了纠纷,一家之争吵了起来——一份遗书,打破了家庭的和谐近日,李先生与吴女士是重组家庭,唐女士是母亲带过来的,而继父也有一个亲生女儿,现在在长沙,比唐女士大两岁。重组家庭后,继父对唐女士也很照顾。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一直相安无事。直到本月初,李先生拿出了一份遗嘱,称自己百年后,现在居住的房子以及大部分钱财留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李女士。但这种做法,让吴女士和唐女士觉得太不公平。因此家庭间也发生可很多争吵,破坏了过往的和谐。唐女士说,遗书中涉及的房产,虽然产权证上只写了继父的名字,但是继父和自己母亲婚后共同购买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在搬新家前,将老房子卖掉了为了给自己亲生女儿李女士在长沙买房。唐女士说,一旦继父百年之后,母亲养老,难道要居无定所?对此,李先生的亲生女儿李女士表示,父亲的车子已经给妹妹(唐女士)了,钱也会分她一部分,并不是没有分财产。并提到,如果父亲没有再婚,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教科书的做法,让人点赞不过,包括姐妹俩在内,一家人倒也很理智,都表示希望咨询律师的建议和说法,再做决定。法律人士认为,婚后房产,即便是只有李先生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李先生立遗嘱,必须要经过吴女士同意。钱财方面也一样,共同财产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处理。唐女士作为继女,存在抚养和赡养关系,有一定的继承权。事后,李先生也表示之前的遗嘱并不妥当,最终提出,自己百年之后,家里的钱财两个女儿各一半,由于唐女士要照顾双亲,现在就给唐女士;而房产,自己走后有吴女士打理,吴女士百年后,两女儿共同处理。这个协调结果,一家人都表示了同意。家和万事兴,处理矛盾当于情于理于法,不要做无用的争执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这个家庭理智的做法,应该被我们点赞。只要理智,相互理解,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和谐关系,来源于双方能够正确面对,合法合理积极地处理问题。本事件中,唐女士的诉求,可以说也是合法合理。而且这么多年来,对继父也非常孝顺,医院陪护,给父母烧菜打扫卫生,也起到了最起码赡养老人的责任。于情于理于法,也该有一定的继承权。但老人也很理智,并认识到了自己起初遗书的不妥,更重要的是能够“知错就改”,接受了相关调解,最后作出了一家人都能够接受的决定。只是最和谐的结局,也是所有人所乐见的。最应该点赞的是,一家人能够在处理纠纷矛盾能够理智对待,而且都同意并主动去寻找法律人士提供咨询意见。我认为这应该是“教科书”形式解决纠纷问题的办法,值得肯定。最终,一家人相互理解相互忍让,真的很好。在生活中,很多因遗产继承问题,子女们搞得不可开交,互不相让,有的还闹上了法庭,实在让人唏嘘,如此操作,最终还是依法依规处理遗产,却落得个兄弟姐妹们反目成仇,而且还可能被旁人看笑话,真是不值得。理智地依法解决纠纷,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争抢来的是不厚道的,即便得到也不会心安。最后,期待李先生一家人和好如初,和睦相处,人生最美,不如家庭成员间的和睦,是所谓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素材来源网络,感谢素材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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