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遗产继承问题,是每个人在现实生活都可能遇到的问题。具体的遗产继承方式,也可以由具体形式不同分为法定继承和遗产继承。对于老人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形式进行遗产继承。老人留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具体履行。
关于遗产继承,我国法律有具体内容的规定,对于其中具体内容相关情况进行了相关规定。因此,如果存在问题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进行情况判定。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对于各领域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于遗产继承,也新增了很多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其中的具体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自然人可以对于自身财产进行自主分配。因此,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进行财产的分配约定。《民法典》中最新规定,对于此类内容进行具体描述,也给遗嘱继承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
关于法定继承人和法定继承顺序问题根据之前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可以以这一继承顺序进行具体分配参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而在今年实施的《民法典》当中,对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关于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进行了具体规定。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也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应遗产。
关于遗嘱继承的内容新增在《民法典》当中,对于遗嘱继承的相关内容新增了具体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遗嘱形式新增
在之前对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当中,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五种形式。而在今年的新规当中,又新增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形式,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一些老年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亲自书写遗嘱的情况。
2、关于公证遗嘱
在之前的规定当中,对于公证遗嘱给予的优先级比较高。但是,在新增内容当中,对于公证遗嘱进行具体规定。在新规当中,以老人最后一份遗嘱为最终标准,不再以公证遗嘱为最终遗产分配标准。
3、新增继承宽宥的相关制度
对于老人去世子女继承遗产的情况,如果存在继承人有不尽孝道、违背父母意愿行为的,严重的如遗弃、虐待父母行为的,是可以进行丧失继承权处理的。
但是,在最新规定当中,如果子女本身对自己的过错行为存在悔意,父母在自己的遗嘱当中对于这类子女继承权有具体分配的,可以重新拥有继承权。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有杀害父母行为的,属于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情况,相应的继承权也就自然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