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一个现实的话题:如果父母不在了,父母名下的房产怎么办?谁可以继承这个房产?可以直接过户到子女名下吗?
多数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他们的房产肯定是自己的。
但是,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不做好这件事,可能就真的无法继承了!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年有则新闻刷爆了朋友圈。主人公小丽作为独生女,父母均已去世,她的父亲没有提过关于房产继承的事,母亲生前只跟小丽口头说过这套房子归小丽。
可是口说无凭,在小丽去办理房子过户时,才发现这个房子根本不属于自己!
来源:财经静距离
律师通过了解小丽的家庭情况,得出了房产归属结论,房产被分的支离破碎,小丽只占有八分之七,小丽的姑姑、姑父、大伯的三个儿子、二伯、二婶都有房子所有权。
为了避免这些糟心的事,大家真的非常有必要了解下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做。
房产继承方式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房产继承,大多情况下是指房主身故后,对房子的处理。这其中涉及到的两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提到遗嘱,我们总觉得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能省不少事。
如果没有立遗嘱,那就得走法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来判定房子最终的归属。
民法典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相同的)。
法定继承,房产由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平分。如果第一顺位的人不在世了,房产还会分给第二顺位的人。
法定继承方式非常复杂,会涉及到很多人,简单来说,可能你大姑、大伯的子女都能分到你父母的房子。如果这些人不到法院或者公证处明确表明放弃继承,那你就无法过户房产。
所以两种方式相比较,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加省事、明了。
遗嘱继承新规定从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到了关于父母房产遗嘱继承的问题,以下这些新规定你需要了解~
1.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不方便去公证处公证遗嘱,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两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
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规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产所有权,丈夫立遗嘱,由小儿子继承房产,小儿子就能得到房子吗?答案是不能!
因为妻子没有立遗嘱,属于妻子的二分之一房产,又要通过法定继承来分割。
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最好两个人都立遗嘱。
有律师表示,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等同于“将要去世”。
晚辈会觉得和老人说遗嘱的事,不孝顺不吉利。老人想立遗嘱,但不知道必须有见证人在场才有效,这就使得房产继承复杂化。
买房是件大事,立遗嘱也是大事。最好在生前立下遗嘱,把房子安置好,否则辛辛苦苦赚钱买的房就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