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有两种继承方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本文会简单介绍一下有关这两种继承的基础知识,包括遗产继承分割规定和实践中怎么办理继承手续两个大的方面。
一、遗产怎么分割?
1.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定的继承人顺序继承死者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三类,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类。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他的遗产就由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配偶,所以在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分,举个例子,被继承人死亡时手上有万的存款,他配偶手上一分钱没有,那么这万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先分出50万给他配偶,这是他配偶的财产,然后剩下的50万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分。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世,那么他的遗产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民法典》第条规定的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一辈死前,他的子女也就是父亲、母亲一辈先于爷爷奶奶们死去,那么孙子孙女这一辈就可以代替父亲、母亲这一辈继承爷爷奶奶他们的遗产。
另外,为了最大程度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其实并不一定都是平均分割——尽了更多赡养、照顾义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更多的财产。
2.被继承人立了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按照协议或遗嘱继承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赠扶养协议,在协议中将遗产留给某人,但同时要求某人必须做到赡养、照顾老人,做不到那就不能继承遗产。这种情况下,即使后来老人立了别的遗嘱,法院也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先。
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嘱,那么只要遗嘱有效,就需要按照遗嘱继承。现实中照顾老人多的一方很有可能拿不到遗产。而《民法典》规定了将近六种形式的遗嘱,每一种形式的遗嘱能否生效都要具体论述,需要了解的读者可以留言、电话咨询,或者看我们过往写的文章内容。
当然,实践中也有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遗产就要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二、实践中怎么办理继承手续
实践中有两种方式办理继承,分别是继承公证和诉讼继承。
继承公证是指需要所有有资质的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表明遗产归谁所有的一种继承方式,有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房屋、车辆的过户等等。办理公证的好处是简单快捷,一般半天到一天时间就能搞定,但是也有两个缺点:一是需要找到所有有资质的人到公证处表态,实践中可能父母、祖父母两辈人混杂着交叉去世,导致需要到场的人特别多,难以协调时间和公证地点;二是需要所有有资质的人同意遗产分配结果,无论继承人是否有遗嘱,都需要让所有人前往公证处办理这个手续,一旦有人不同意,手续就办不下来。
诉讼继承比较好理解,就是起诉所有有权继承财产的人,法院会在认定是否有遗嘱、遗嘱是否有效、如何进行遗产分割等方面作出处理,出具判决书。有了判决书,合法继承人可以单独拿着判决书办理房产、车辆等过户手续。诉讼继承的优势是可以绕开和对方的协商,拿到应有的遗产,缺点则是流程等比较复杂,难以操作。
以上就是有关继承的相关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