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房子等财产到底该由谁来继承呢?年起,《民法典》都做了详细规定,子女们都不用再争了。其实,《民法典》的规定和之前的《继承法》差不多,只不过是增加了第三顺位继承人。按照继承的法律规定,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其财产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这些人都不在了,那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他们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上面两个顺位的继承人都不在了,那遗产是不是就无人可继承了?《民法典》有了新规定,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也可以继承了,拥有继承权。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种情况太少了,实际上也是有的,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结婚、生育,那未来就不会有子女,很可能就要将财产给甥侄。很多人可能会问,连甥侄都成为继承人了,那为什么孙子孙女却没有,现实中他们的关系更亲近。目前,在法律上确实没有将孙子孙女列入继承人范围,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能继承。财产到底由谁继承,最终还是会按照遗嘱来决定,也就是说看被继承人想把财产留给谁。前面也说到,房子是最重要的遗产,谁都想得到。在现实生活中,当被继承人去世后,房子如果留给配偶,就会担心配偶再婚后,房子外流。但如果留给子女,又担心他们提前变卖,让配偶没有房子住。所以,《民法典》规定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简单理解就是房子给子女,但配偶拥有居住权,可谓是一举两得。另外,订立遗嘱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个新的方式。一般订立遗嘱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让人代写,但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还可以口头遗嘱,当然,最好的方式是找公证机构订立遗嘱。如今,打印和录音录像遗嘱,也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还有就是新的规定是有多份遗嘱,以最新的一份为准。不管是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还是代位继承人,他们最终能获得多少遗产,都是由被继承人决定的。有些子女对父母不孝顺,不管不顾,那在订立遗嘱时,就可以让他们少获得遗产,甚至是不给。去年上海一名八旬老人将万的房产留给了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水果摊主,引发不少热议。原来是水果摊主对老人非常照顾,他又没有子女可以继承财产,于是就给了水果摊主。因此,从年《民法典》实施起,子女们对于房子等遗产就不用争了。要想获得更多遗产,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孝顺父母。不然,遗产可能就会留给其他人。从今年新编的《民法典》看来,更人性化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条都有所改变,比如。1、出嫁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2、妻子有权要求小三归还所有财产3、夫妻因冲动离婚的,有个离婚冷静期,可以在一个月内撤销离婚申请。4、在商场餐厅等逛街吃饭的地方摔倒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5、见义勇为、做好事的人不再承担民事责任,防止英雄寒了心。6、男性也在性侵的范围内了,跟女性享有同样的保护法。还有就是你在阅读《民法典》的时候,你还会发现很多有趣是规定。婚前多套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婚后变卖了,所得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购买的债券、股票等,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公婆不帮助儿媳看孩子,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是不是有点意思,看到这一条,有多少受屈的儿媳心里乐开了花,这样媳妇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了。《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随之废除,各个法律条文也都一并归纳到《民法典》中!《民法典》一共有条法律法规,涉及到了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和《民法典》脱离不了关系,上学,就业,结婚,生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纠纷都做了全面的规定。《民法典》的出现,也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只有在最早的时间掌握它,我们才能有一个更加轻松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们已经是生活在年了,不能再做一个一无所知的法盲了。今天给大家推荐《民法典》加《法律常识一本全》,两本书一共59元,在平时也就是一顿饭而已,花个小钱就能让你拥有轻松愉悦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点击下方,即可购买民法典+法律常识一本全大字版精选月销量¥59¥79打开百度APP立即扫码购买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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