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分割是指按照遗嘱指定或法律规定在共同继承人之间对遗产进行分割的行为。首先,遗产分割的前提是确定遗产范围。遗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是自然人的收入、房屋、汽车、存款、甚至包括林木、牲畜和家禽。当然,也包括一些无形的财产,比如专利权、自然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等等。
在遗产分割前还要进行析产。也就是说,遗产要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以及和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进行区分。分割的原则应当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即,有遗嘱的情况下,包括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要优先按照遗嘱来处理分割。没有遗嘱才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当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与被继承人长期共同生活且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的多分。第二个原则,就是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也就是说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没有保留就要从被继承的遗产中扣回。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保留的份额由该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出生时是死胎的,则由原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三个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各个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来予以判决分割。第四个原则就是物尽其用原则。对于遗产的分割应当于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
遗产分割,还会存在转继承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本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一定区别,请大家注意分辨。#普法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