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规:今年起父母的房产继承方式有变化,子女再争也没用!统统这样做!
大家好啊,我是李经理,今天继续来科普号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方面的 改革。#民法典#
随着房子的价值越来越高,对于房产的争夺也日渐激烈,近些年来大家听到最多的,应该就是关于子女对父母房产分配意见不一致的事情吧
如果是独生子女还好点,多名子女的最不好分配,而且往往因为房产分配不一致,兄弟姐妹之间对簿公堂的也一大把,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答案当然就在 版本的“民法典”中,那接下来随我一起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
民法典 条例:
1.男女平等权
根据《民法典》 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在我国传统思想教育里,男大于女,男人可以传宗接代,女人只能外嫁,像泼出去的水一样,所以这种思想对于女方非常不公平
所以根据《民法典》新规,财产的分配需处于一种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论是男是女,该得到的遗产一分不能少,所以请大家更正观念,不要老是想着养儿防老,把所有的好东西给儿子,难道女儿就不是亲生的吗?
2.代位继承权
之前的继承规则大家都清楚,继承人 顺位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在没有 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那么说到这里,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想到一个问题?假如说在没有 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这笔财产何去何从?所以这次的新规规定,增加了继承人限定范围,假如说在没有 、第二继承人的时候可以扩大到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身上,他们一样能继承遗产!
并且《民法典》还规定遗产不光能留给子女,也可以将遗产赠予哪些没有血缘关系的组织或个人身上,就好像因为子女不孝,父母伤透了心,不愿意让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那么子女就将丧失继承权!
3.增加遗言记录的方式
的《民法典》修改了留遗言的方式,以前的继承法只认公正遗嘱,但是 的规则是增加了印刷及留影,也就是说新规则打破了公正遗嘱的优先权!
4.新增“饶恕机制”
什么叫“饶恕机制”呢?就比如甲的儿子因为前期对父母照顾不够,没有尽到孝道,那么老人伤心之余不愿意把遗产留给儿子,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当有一天,儿子突然醒悟过来,开始尽心尽力地服侍甲,甲被儿子感动了,还是决定把财产留给儿子,那么这样的话,儿子就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了!
5.父债子偿不再是硬道理
在本次规则调整上,关于“父债子偿”民法典重新下了定义,根据 规定,父母生前的债务,作为子女的不再要求强制归还,只有继承了遗产的同时才能继承债务,并且如果债务远超遗产的价值,那多余的钱也不用女子偿还
6.非婚子女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新规,在法律上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没有结婚就能把婚外子女抛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假如父母留有遗言,明确表明婚外子女没有继承份额,那么作为婚外子女就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假如没有遗嘱明确第三方子女不能继承,那么就另当别论了,虽然是婚外的,但是血缘关系摆在那里。
7.设立遗嘱信托
不知道对于这个大家理不理解,这个信托的方式在国外是比较流行的,并且信托公司的信誉也是非常好的,因为父母就算留下再多的钱,如果子女不能发扬光大,那留着钱也没用,所以父母在去世前做信托遗嘱,可以把财产分配好交由信托公司管理。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家族因为争夺财产而出现大家都不想看见的景象,其次也是为了防止子女败家,所以把遗产交由专业的经纪人去打理。
根据 的民法典规则可以看出,国家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因为争夺遗产,而导致亲生兄弟姐妹对簿公堂的事件!而且因为新规增加了,财产可随心意赠予其他人的条例,也就意味着作为子女不再是 的法定继承人了,以后是看遗嘱写谁,谁就是法定继承人!
好了,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我是李经理,如果您对我的观点感兴趣,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