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会在京举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部长李建伟表示:应尽快研究出台遗赠税,弱化财富两极分化走势及其代际遗传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从事综合性*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借此,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以目前遗产税、赠与税比较成熟的美国,简单介绍美国富人如何规避遗产税(如果我国真的出台遗产税制度,大概率会借鉴美国法律结合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综合考虑)。
一、美国遗产税制度
美国税收制度与国内税收制度不同,在美国税收制度下,很难隐藏个人收入和资产——这是美国遗产税制度存在的大前提。
美国遗产税是针对个人的所有遗产,并且是全球财产都要计算在内。税率在18%——50%,遗产数额越高税率越高。但是遗产税只针对留下财产给子女的情况,如果个人的遗产通过遗嘱等等均留给配偶和父母,不需要这么高的税。
一部分富人为了避免上述的遗产税,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子女,联邦法院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刻出台了赠与税——即生前的赠与也需要参照遗产税进行征税。
国内目前税收制度下,直系亲属之间继承、赠与房产不需要交税,只是赠与中需要按照房产价值缴纳契税(3%—5%),其他类型财产不涉及过户的话基本无人进行纳税申报。
二、美国富人规避遗产税方式
美国富人用来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主要有几种:第一、每年利用免税赠与额分年赠与完;第二、建立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ILIT;第三、做慈善捐款;第四、建立家庭有限合伙制FLP;第五、信托。
以下进行简单的解释:
第一种,可以利用自己每年的免税赠与额,在生前每年赠与子女一定的财产,分年赠与完。按照每人赠与美元是免税的数额下,夫妻两人可以免税赠与子女美元。
第二种,是通过购买人寿保险避税,比如,富人可以在生前购买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在自己去世时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赔付子女万美元(可能加有利息)。
第三种,慈善捐款,主要是通过给慈善机构捐款后自己的子女在机构任职,以合理薪水的方式为子女安排好工作,从子女一生拿到的薪水总额角度规避遗产税。
第四种,生前建立家族有限合伙制,只要是在生前和子女、其他家人共同建议家族合伙企业,经营某种特定业务。同时将自己的财产放在家族合伙中,再通过合伙资产、合伙份额控制的方式在自己死后将财产归为家族合伙自有,子女只是持有家族合伙一定的每年分红。
第五种,企业信托,这应该是国内最常耳闻的一种方式,其实信托本质上是在生前,富人与信托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富人的财产全部转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管理、运营,在富人死后仍然由信托公司管理、运营,但是每年要给富人的子女分红。
可以看出,以上规避遗产税的方式,核心都在富人与子女之间建立起一面墙,阻隔财产直接从富人手中过度到子女手中,子女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定期、长期利益。需要提示的是,美国税收制度关于信托公司等,一直在调整中,可以说遗产税是美国国家与富人之间的“智力游戏”,从美国有遗产税的年来,这种动态斗争从未停止——特朗普、巴菲特至今还会因此受到联邦法院的询问。
国内是否推行遗产税,从个人角度而言,这是一种很难避免的趋势。代际之间财富的传承也一直是高净值客户面临的难题之一,这需要结合很多因素综合考虑——财产现有状态、是否有移民计划、税收制度等等。如果读者有相关需求,建议私信就具体情况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