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港律师事务所丈夫去后妻子和孩子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丈夫去世后,则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其遗产,为了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就咨询丈夫去世后妻子和子女遗产如何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大家做如下解答:

第一,确定丈夫的遗产范围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对于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除此之外,丈夫在婚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遗产,因此以上两部分均可进行妻子和子女的分配。

第二,去世前是否留有遗嘱

在确定死亡配偶的遗产范围后,还需按照是否有遗嘱来确定,如果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的或者遗嘱没有涉及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其中法定继承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丈夫去世后妻子和子女遗产如何分配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丈夫留的遗产,其妻子和子女一般情况下会被平均分配。

另外,针对于子女来说,若子女为未成年人,则子女继承的财产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管理,监护人只能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理财产;若子女已成年且成为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可自行支配继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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