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我先挣它一个亿”,这句被年轻人玩梗的流行语,让人深切体会到世界的落差,亿这个单位在有的人眼中跟万差不多,但对普通人而言,别说一个亿,就算是百万,也和自己隔着遥远的距离,伸手都难及。
人渴求财富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因为人的生活需要物质保障,谁会希望自己生了病无钱治疗,谁不想体验物质换来的身体和精神放松享受?爱财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只要涉及到钱的事情,格外容易引发纠纷,像遗产继承,引发利益之争便十分常见。
根据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之后,一般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办理;但如果有遗嘱,应该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在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办理似乎是件很简单的事,毕竟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可现实往往比说起来复杂。
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有一户姓叶的人家将某银行告上了法院,为的就是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怎么牵扯到银行,还打起了官司呢,原来这笔遗产是放在银行里的存款,存款属于一种动产,继承的时候,往往涉及到一些程序。
而这家人之所以告银行,是因为他们觉得银行不按约履行存款储蓄合同,明明存进银行的钱有2亿(以人民币为单位),怎么到头来只剩2万(如前)了?任何人听到亿变成万都难以接受,他们也是如此。
这桩案子的原告是叶家几个兄妹,根据他们的说法:年,他们的伯父叶某跟随长辈下南洋创业,创业很成功,他成为印度尼西亚当地华侨界中颇有名望的一位富豪,叶某加入印籍,改名王贤能,他长期忙于生意,没有娶妻生子,很想念远在福建农村的侄儿侄女等亲人。
在70年代,王贤能就给老家亲人寄来数万元,叶家因此在村里盖起了新房,年,王贤能因为实在思念故土人情,辗转回国,还带回来一台彩色电视机,引得其他村民羡慕不已。
王贤能这次回国想把事业转到国内,毕竟他无儿无女的,转到国内来的话,家族就能世代经营,因此,当年王贤能就开始往银行里面办存款,这一年他带着23岁的侄子叶和全去位于福州市津泰路的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存入了万美元;
第二年他再回老家,继续往这家银行存钱,这次存了万美元。虽然王贤能也想多陪老家的亲人,但印尼那边的生意离不开他,他随后又返回印尼打理生意的事,叶家兄妹以为伯父没多久就会再回来看他们,并把生意转到国内来。
没想到年的时候,他们却接到一个意料之外的消息,66岁的王贤能在印度尼西亚因病去世了。叶家兄妹十分悲痛,缓解了情绪后,他们想起伯父在银行里的巨额存款,既然他没有配偶子女,那这笔钱理当由侄儿侄女们继承了,于是,叶家兄妹赶到银行问钱款的情况。
银行工作人员说王贤能的钱还在,没有被取走,但因为叶家兄妹不能证明他们是王贤能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余额无法查询,空口白牙说王贤能无配偶子女,谁信?叶家兄妹也想到了这点,只好回去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去印尼办理证明材料。
这一等就是十多年过去了。年,王贤能的侄儿叶和全启程赶往印度尼西亚,在那边花好几个月时间,耗费近20万元的资金,终于办全了伯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以及家庭组织证明等文件材料,他带这些东西回国做了公证,拿到《继承权证明书》,明确伯父生前的财产应该由他们兄妹等人共同继承。
可年叶家兄妹带着公证材料去银行的时候,银行却告知他们账户内根本没有万美元,实际上只有美元,这个消息让叶家兄妹无法接受,叶和全更是说,20年前自己陪伯父第一次去存款,明明看见他存的是元美元,加上第二次存的万美元,现在账户内理当有两亿的资产,怎么变成两万了?
他们感到很不服气,由于当年银行对华侨设置了特殊的存款方式,叶家兄妹手中没有存单的原件,存单原件在银行手中,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银行拿出了王贤能签字的存款凭证复印件,上面显示王贤能存的是美元,但这份凭证叶和全却不认可。
他表示当年亲眼看到伯父签了字,伯父签的是繁体字,旁边还有一个印尼的名字,但银行拿出来的复印件上签名是简体。此外,存款单上的公章和利息记录也不对劲,他怀疑银行伪造证据,双方掰扯很久,还是没有个结果,叶和全气得跟其他兄妹商量,专门请了律师帮忙。
律师建议他们先取出美元,一是可以明确合法继承人身份,二来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确认王贤能存款的数额,年10月,叶和全兄妹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银行将存款单复印件提供出来,上面显示王贤能于年和年分别存入两笔款,合计.75美元。
法院一审判决让银行先兑付存款本金美元,但叶家兄妹并不服气,他们认为2亿就是2亿,绝不可能变2万,因此上诉到福州中院,指出银行存款凭证复印件的种种疑处,之后福州中院以一审证据认定不足发回重审,但重新审理案件后,叶和全兄妹又遇到了新的困境。
因为这笔遗产是存款,属于动产,王贤能又是印尼籍,《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继承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王贤能既然是印度尼西亚的公民,又是在印度尼西亚去世的,他的继承人确认应该适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所以公证处为叶家兄妹做的继承权公证书适用法律错了,叶家人目前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他们是王贤能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自然不具备提起储蓄存款之争诉讼的资格,年,鼓楼区法院驳回叶家兄妹诉求。
叶家人继续上诉,年,福州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叶家人办的公证书只明确作查询余额用,没办法在法律角度证明他们是合法继承人,再去办印尼那边的手续麻烦多了,叶家兄妹很为难,所以王贤能存款数额纠纷的案子至今都扑朔迷离,存款究竟是2亿还是2万呢?
他们当然希望是2亿,但要证明这一点并合法继承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王贤能真给叶家留下了如此巨额的遗产,早些考虑身后事,与家人商量办理好遗产继承的相关手续,便能省掉这些身后纠纷,叶家兄妹也不至于要打那么多年的官司了,生前谋身后,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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