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二人的婚姻家庭状况
来女士今年53岁,和现任丈夫许某均为二婚,此前,来女士和前夫生有一女,现任丈夫也有与前妻也有一个儿子。婚后,来女士和现任丈夫许先生育有一女,即来女士的小女儿,今年11岁。02二人的婚姻财产状况
两人婚后村子因为拆迁住进了现在的三堡北苑小区,所住房子为拆迁分得的房子。拆迁按人头分房,来女士家中分得了两套房子,一套是自己目前住的北苑小区的房子,剩下还有一套。据小区居民介绍,丈夫许某想把另一套房子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当作婚房,来女士不同意,因此二人产生了矛盾,并发生了争吵。03假设两人正常离婚,丈夫许某能得到房子吗?
丈夫许某的作案动机显而易见是想霸占婚姻财产,许某想把一套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结婚用。当来女士拒绝后,许某想到了更恶的办法,试图借用婚姻关系与财产继承权来获得房子。房子既然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两个人正常离婚后,丈夫许某可以得到一部分吗?当然不能,两套房子都是来女士的婚前财产。离婚后所拥有的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配,其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出资所购买的房屋。所以许某是不会离婚的!04许某怎样做可以合理合法的占有来女士的财产?
如果来女士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即死亡),作为来女士合法丈夫的许先生可以继承婚姻财产的哪一部分?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句话放在此案件上来理解即来女士死亡,作为丈夫的许先生可以依照《继承法》来继承女士的遗产。如果,来女士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按照《继承法》第二章进行法定继承!根据案件的特点,很明显来女士是没有立遗嘱的。05按照《继承法》,该如何继承来女士的遗产?
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很明显许某为最大受益人,其亲生儿子(与来女士没有血缘关系)和来女士的两个亲生女儿具有相同的继承关系。06如果许某是杀人凶手,来女士的财产该如何继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会给任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果,来女士的消失是意外事件,继承由上图所示进行。如果,来女士的消失是许先生故意为之,那么继承就会发生变化!《继承法》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我想令大家最感到最意外的是,许某的亲生儿子(与来女士没有血缘关系)按照法律来讲仍然有权利继承来女士的财产,并且是第一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最后奉劝大家,即使到了年,门当户对仍然很重要,免得遭人惦记。有婚前财产的请做好婚前财产公正,避免因财惹出事非。无论男女,选择配偶上都要擦亮眼睛慎之又慎,人品真的很重要!向来女士不幸遇害表示哀悼!#杭州女子失踪案终于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