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爸爸一辈子辛苦钱买的房子,凭什么要分给叔叔?”
这是摆在张小三面前的一个困惑,张小三多少也懂点法律,在网上查询以后也知道,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 顺位法定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面也没有兄弟姐妹呀,为什么自己的叔叔张老四就来分父亲辛辛苦苦一辈子挣钱攒着房子呢?
这就要看张小三这个家里的这个特殊情况了。
张小三的父亲张老三自幼离家出来闯荡。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挣得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张老三和妻子的名下。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刚刚达到退休年龄的张老三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突发疾病去世。一直没有什么准备的张老三也没有留下什么遗嘱。那么,就需要根据法定继承来确认继承了。
这个时候,张老三的父母,也就是张小三的爷爷、奶奶都还健在。另外张小三的母亲也在,那么张老三的 顺位法定继承人,就是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妈妈和张小三一共4个人。
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4个人可以平分这处遗产。但是由于房产是张老三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所以首先由张小三的母亲分掉1/2,其余的1/2四个人才能均分,每个人分1/8。也就是说,张小三和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各占1/8,张小三的母亲占5/8的份额。不过,一家人对此都没有怎么在乎,都觉得张老三的遗产,自然是由张老三的妻儿来继承的,尤其是张小三觉得应该留给自己的母亲养老。张小三的爷爷、奶奶也不来主张这一份权利,因此房子也就一直挂在张老三和妻子的名下。
两年后,张小三的爷爷、奶奶相继因病去世,依然没有留下什么遗嘱。
这时张小三的叔叔张老四出来了,要求分割该处房屋。自然,还是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张小三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当由第1顺位继承人,即两个儿子张老三和张老四继承。但是张老三早就去世了,他应得的份额由张小三代位继承。张小三和张老四各得50%的份额。
那么,由于张小三的爷爷、奶奶各占房产的1/8。也就是说两个人加起来占到了1/4,而这个时候继承的话,张小三和张老四也就各得1/8了。
由此,关于张老三的这处房产,最终张老三的妻子可以分得5/8,张小三可以得到两个1/8,加起来就是1/4,而张老四的可得1/8。
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价值万元的话,张老四可以分得12.5万元。这也就是为什么死者的兄弟姐妹也可以分得遗产的原因所在了。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自己的财产,尽量早些立下遗嘱,免得自己的后代在分割遗产的时候起争执,尤其是产生像本案这种特别极其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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