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会上强调了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所以一定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同时,8月18日,财*部副部长许宏才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文章透露财税体制改革下一步重点工作,文中三次提及地产税。
从国际角度来看,房产税和遗产税历来都是发达国家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从近期中国高层的一系列会议和发声可以看出,这两个税种将会离我们越来越近。那么房产税、遗产税怎么征收才比较合理呢?笔者建议如下:
一、房产税1、以家庭为单位,住房平方米以下免征。家庭住房超过平方米的,按每人46平方米为起征点。为什么是46平方米呢?因为家庭购房超过平方米,缴纳的契税相应增加,房产税征缴与购房契税平衡贫富差距的意图类似。平方米相当于3口之家每人平均46平方米。
2、参考个人所得税征缴办法,实行有条件减免*策。如父母无房,随同子女一同居住的,按每增加一人,减免46平方米。同理二孩和三孩家庭,每增加一孩,减免46平方米。
3、房产税征收标准按应缴房屋每平方米多少元征收,具体需要通过大数据来综合考量确定。对于名下房产较多的人可设定一个标准后,实行阶梯价格征收。
二、遗产税
1、每人可免费继承所在城市平方米以下的房产,超过平方米的按20%征收遗产税。
2、继承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遗产的,按所在城市平方米房产均价核定。举个例子:假设王某继承价值万元的存款及股票,王某所在城市平方米房产均价万元,则王某差额部分万元的遗产需要缴纳遗产税。
3、对于继承遗产总额超过一亿元的部分,可以按30%-40%征收遗产税,进一步降低贫富分化。
通过以上两个建议方案,将极大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使较富裕的人群缴纳更多的税,上缴国库后用于教育、医疗、环保等民生建设,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共同富裕,形成橄榄型个人财富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