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英律师》中,蓝红零继承明显是违背法律知识的,也违背法律常识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虽然遗嘱继承可以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来执行,但是在此过程中,不得不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其对财产有处分权,二是这种遗嘱继承是否冲击其他合法继承人正常的生存权利。01首先蓝红作为孙浩瀚的妻子,享有一半的婚姻财产,孙浩瀚只能处分自己一份因为没有交代他们双方的财产是不是婚姻个人财产所有制的婚姻财产分配方式,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通常规定,确定他们夫妻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既然是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孙浩就没有权利将属于蓝红那一半代为以遗嘱的形式让给自己的弟弟来继承,因为自己老婆的财产份额他没有权利处分,属于无权处分的,权利人有权追认或者否认,蓝红一否认,自己就将获得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而且,所有继承开始前都要先将遗产的实际情况确定,从而分辨出哪些财产是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产的分配方式来分配。02他们的孩子明显是未成年,未成年享有正常生存的权利他父亲没有考虑孩子成长的正在需要,那么法律也会考虑的,虽然法律充分尊重立遗嘱人的遗嘱效果,但是对应该由立遗嘱人抚养,而其又没有为其留下合理的生活需要份额的,作为未成年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拿到属于自己的成长份额。同时,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说,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是国家保护的重点,如果自己的父母都不考虑孩子的成长,不为其留下必须的成长所需要的经济条件,那么这样的父母也是不称职的。03孙浩瀚的弟弟虽是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嘱形式直接插队在电视剧中,孙浩瀚留下遗嘱,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给弟弟孙浩越继承,其实其弟弟在法律上只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是立遗嘱人却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让自己的真实意思得以表达。这种情况下弟弟直接插队到最前面来继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甚至与其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也可以插队获得继承,但是这种遗嘱的形式还是要尊重社会公德,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否则也可以通过判决的形式来否定遗嘱的效力,维护本该获得法律上正当利益的亲人的权利。结语蓝红零继承代表一无所有,而这恰恰是电视剧表演的艺术手法,更能直观地反映整个事件的矛盾,引起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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