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律师提醒继承遗产,先遗嘱后法定

而立之年的问法网小编,自踏入律师行业以来,也接触了不少继承类的案件。总结起来,这类案件的共同点之一包括,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亲属关系的原被告。不幸的是,有些原被告的关系在没有发生继承之前特别好、特别融洽,但是为了争夺遗产,各方不惜对簿公堂,在法庭之上争的面红耳赤,闹的鱼死网破,最终老死不相往来。

问法网律师认为,其实,真的没有必要为了争夺遗产将多年含辛茹苦构筑起来的亲情撕的支离破碎。遗产,终归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被继承人有权对自己合法的财产作出处分。其实,继承人抱着一种能够分得他们的财产是幸,没有分得他们的财产是命的乐天派心态也是挺不错的。并且,抚养孩子,赡养父母,从来都是中国未曾变过的理儿。短短几十年的寿命,不要被遗产蒙蔽了双眼。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有效的遗嘱的,按照该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所以,父母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在有生之年予以分配,避免孩子们为了点财产争的六亲不认、面红耳赤。

问法网律师普法: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包括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一般是指我国律师事务所做的律师见证。但是无论是哪种遗嘱形式,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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