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子女遗产继承是按照遗嘱为准,还是按照

李某夫妇有一个儿子小风,于年去世。小风名下有一房产,归其个人所有。小郭称他和小风是情侣关系,并且两人一直处于同居状态,双方均无其他婚姻关系。

小郭提交了小风在年写的遗嘱,其中写明该房产的产权属于小郭。小郭出示了房屋装修、物业费、取暖费等相关账单。李某夫妇称,小风向夫妻二人借了五十万元买了此房屋,后还款五万元,剩下的借款没有还。法院认为,小风的遗嘱符合本人亲笔遗嘱的形式要求。这是真实意愿的表达,是合法有效的。小郭在得知受遗赠后的6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承房屋。同时,李某夫妇无法证明涉案房屋是由其购买的,因此小郭有权主张涉案房屋的继承。经审查,老人另有儿子可以履行赡养义务,且两位老人有退休收入。

律师提醒:受遗赠人可以根据受遗赠人的遗嘱取得被遗赠的权利,但受遗赠人的处分影响受遗赠人与继承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所以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第条第三款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当老年人缺乏工作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时,老年人可以申请必要的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第条,遗嘱应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在处理遗产时,应为缺乏工作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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