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为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工农法院普法小卫士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入
热播剧之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大家普法
下面,我们一起来追剧吧!
?人世间
骆士宾的遗产由谁继承?
《人世间》改编自梁晓声荣获第十届茅盾文学奖的同名小说。电视剧《人世间》以真实历史为背景,通过北方城市里一个平民社区“光字片”周家三兄妹的生活轨迹为故事脉络,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地描写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和百姓生活的跌宕起伏,呈现了一部中国式家庭变迁的生活史诗。《人世间》扎根于现实,还原最真实、最深刻的时代样貌,讴歌改革开放的伟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迈进提升,抒写中国人民的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赞颂中国老百姓的真善美力量。这样的好剧一经播出,就掀起了收视热潮。剧中,周楠这个角色优秀又孝顺,却落得如此悲惨的结局,引得观众无限唏嘘。随后,周楠生父骆士宾被意外推倒,成为植物人后不治去世,他去世后遗产处理的问题更是在网络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
下面,我们就从《民法典》中与遗产继承相关的几项法律规定来分析探讨一下骆士宾的遗产如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剧说《民法典》
周楠为骆士宾的儿子,为骆士宾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周楠没有去世,可以根据骆士宾所立遗嘱继承遗产。但在剧中,周楠早于骆士宾死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骆士宾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此时,大家会讨论周楠的母亲郑娟和养父周秉坤是否有继承权。如果骆士宾先于周楠死亡,周楠根据遗嘱继承财产后才去世的话,周楠的母亲郑娟和养父周秉昆也享有继承权。而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代为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只有周楠的儿子、孙子等才可以代为继承。周楠尚未结婚,因此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根据《人世间》剧情信息,骆士宾的父母早已去世,除周楠外,没有其他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只有配偶曾姗。根据前述分析,虽然骆士宾立有遗嘱,但由于遗嘱继承人周楠先于立遗嘱人骆士宾死亡,因此,其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本剧中只能由其配偶曾姗继承。
电视剧里,可以按照编剧和人们的好恶来确定继承人,但在现实中,只能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骆士宾的财产由谁继承并不影响观众对《人世间》这部剧的喜爱,只是在欣赏和感悟剧的同时,还要多多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农普法小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