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属于二人共有,除家庭琐事外,任一方不得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进行分割?妻子是否就可以单独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的李永华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两次分割。先是分割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再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的分割顺序:
1、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也即是去世的一方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无遗嘱的情况下,对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再按法定继承来分配。
死去一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一般为配偶、父母和子女。
举例说明:
假设夫妻共同财产万,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
1、无协议,妻子可以先分得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即50万。
2、剩下的50万属于丈夫的遗产,应当由妻子、丈夫的父母和夫妻的共同子女来共同享有。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并列关系,没有先后顺序,财产继承时应共同进行分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李永华律师: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会主席,刑民业务部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民盟盟员;民盟河北省直工委综合二总支秘书兼新盟员支部副主委。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李永华律师补充:
四、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依然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不会发生改变。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女方佩戴的婚戒,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李永华律师提醒:
夫妻一方去世后,在世的一方并不能独自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先分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和去世一方的父母、子女共同分割剩下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