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父亲去年因病去世,共留有银行存款9万元。我父母共生育我和弟弟两人,父亲生前留有遗嘱,上面写明9万元存款给我3万元,给我父亲的侄女马女士3万元。后来朱先生把我们家告到法院,说我父亲生前欠他5万元,且该主张经法院查证属实。请问,我父亲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欠朱先生的5万元钱用不用偿还?图文无关你好,欠朱先生的钱在你们继承财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你们最终的分配结果是:你获得2万元,马女士获得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关于遗产的分配,因你父亲生前留有遗嘱,因此遗嘱中所载明的9万元遗产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即你分得3万元,马女士分得3万元,因为还有3万元未在遗瞩中体现,因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笔钱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你和弟弟各分得1.5万元。你父亲生前欠朱先生5万元,对该5万元债务,首先由你和你弟弟法定继承的3万元偿还,剩下2万元由你和马女士在遗嘱范围内按比例受偿,你负担1万元,马女士负担1万元。最终的分配结果是,你获得2万元,马女士获得2万元。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对于遗存的债务,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人无义务偿还。来源《精选实用法律常识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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