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起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而花光了全家所有的积蓄,尤其是对于农村家庭来说,一套房子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而对于农民来说,就更不容易了。关于房屋的继承权问题,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产权不需要多做介绍,城市里商品房大多是70年产权,买了房子,就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然而,关于房产的继承,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注意!房屋继承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大多数人看来,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对于独生子女,毫无疑问,房子最终还是会留给他们的。事实上,现在继承父母财产已经有了“新规”。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民法典,法案中的部分继承条款将从年起进行修订,这三个变化与很多人都息息相关,即使是独生子女也要遵守“新规定”。因为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手续,那么,父母的财产真的可能会“转移”到其他亲戚身上了。独生子女多半无法继承父母财产的说法从而何来?首先,让我们从一个最关心的问题开始。将来,大多数独生子女将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这个说法正确吗?对此,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这是不正确的。作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理合法的,但为什么有些人不这么认为呢?原因是什么?鉴于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众所周知,遗产继承分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前者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后者包括祖父母、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在之前关于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子女的继承人继承。通俗来说,就是父亲先于祖父去世时,孙子孙女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现在,代位继承的范围有所扩大。当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者去世时,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从父母那里继承遗产。因此,就有人理解为,未来独生子女多半无法继承父母的财产,要和其他亲戚平分。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民法典》显示,法案中的一些继承条款将从明年起进行修改,这四个变化与我们息息相关。即使你是独生子女,也应该遵守“新规”。继承范围有所扩大过去,继承是按顺序进行的。第一类是自然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类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根据以前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其子女的直系血亲应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那一部分份额。但是,修正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继承人去世的,继承人的子女应代位继承,也就是说继承范围进一步扩大。公证遗嘱不再优先遗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实生活中,也出现过由于独生子女没有遗嘱,从而不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的情况,只能与有继承权的人平分。但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子女根本不孝顺父母,对父母的赡养做的不到位。这时,父母可以提前立遗嘱,使子女不能享有继承房产的权利。然而,根据新规定,对这些不孝的孩子有额外的宽恕。如果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愿意做出改变,那么失去的继承权在父母原谅后仍然可以重新拥有。即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的效力。新增两种遗嘱订立方式在这部民法典中,增加了两个新的遗嘱形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意味着,老年人立遗嘱时,如果使用录像,必须记录立遗嘱人和至少两名证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以及至少两名证人。使用打印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作证,而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打印的遗嘱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当然,对于继承父母房产的子女,在具备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选择继承方式是最省钱的。因为这种方式不需要缴税,只需要元左右的登记费就可以了。这自然是子女最省钱的继承方式,之后也不会出现什么纠纷。增加“遗嘱信托”方式实际上,很多人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但却没有管理和处置的能力。比如未成年子女、残疾儿童,甚至一些失去家庭的孩子,即使继承了房产等大量财富,也很可能因为管理不善或无力管理而被侵占或甚至遭受损失。比如老人去世了,却把房子传给了孙子,但如果孙子太小,就没有能力管理这些房产。然后,老人可以指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或组织,在孙子成年后逐步将管理权交给孙子。对于长辈来说,如果想尽可能保护孩子的财产,事先立遗嘱是最方便的。毕竟,随着年新规的实施,如果没有“它”,也就是遗嘱,子女很难全部继承房产。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没用,房产照样要被“瓜分”。本文由商媒体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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