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年7月中旬,市物调委受理了一起姐弟三人因父母遗产分配问题引起的纠纷。年12月,三姐弟的母亲过世,年2月父亲也去世了。父母遗留的一处房产位于襄阳市襄城区某小区内,房屋所有人是父亲。该房子现由姐姐李平暂住。父母过世后留有现金18万元,由二弟李伟代为保管。因父母去世后并未留遗嘱,三人就遗产分配问题产生了分歧,各执一词不肯退让。
焦点
姐弟三人在办理遗产分配时,李平认为,父亲突然生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时,除在养老院护理的一段时间外,其余38个月都是自己在照顾,且为了更好地照顾生病的父亲自己把工作也辞了,现在父母均已去世,留下的遗产(房子与现金)自己应有继承权,且理应多分继承份额;二弟李伟认为李平照顾生病中的父亲确实辛苦,应多份额;小弟李明则认为,当时父亲生病,是经过协商后决定由李平照顾,也将父亲每月工资元都给了李平作为生活费,李平不应再多分遗产。
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平与李伟意见一致。李伟认为李平一直全心全意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付出的多,理应多分遗产。父亲一开始因生病原因脾气变得暴躁,经常大呼小叫乱发脾气,在李平的耐心照顾下,父亲脾气才渐渐变好,身体也有所好转,不用再常常住院治疗。另外,李平因照顾父亲辞职,无收入,理应给予李平一定的补偿。李明则认为当时协商照顾父亲时,每月从父亲的工资里给李平元作为生活费,父亲剩余用不完的工资也都给了李平,所以在分配遗产时李平再多分遗产与另外补偿不合理。
调解员对三人耐心地说服教育,姐弟三人情况属于遗产继承问题。当事人之间,都是具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如果为了争夺父母亲的遗产,姐弟之间互相仇视,最终会导致亲情破裂。大家要本着以和为贵的出发点,多学习如何让步,孝心难能可贵,亲情不易,姐弟之间,应该多一点包容,多一份宽容。在这个物质金钱横流的社会,亲情更显得难能可贵,为了钱财闹矛盾,最终也会 到自己。关于赡养(照顾生病的父亲)老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关于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都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由于二老均已去世,因此子女为 继承人,且三人都享受同等继承权。
调解员通过宣讲法律法规和有关*策,摆清事实,宣传伦理道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达成一致性意见:
一、父母遗产现金18万元(壹拾捌万元整)由姐弟三人各占6万元(陆万元整);
二、遗留房产一套面积.65㎡,预估价值约90万元,李平继承34%,李伟、李明各继承33%;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供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襄阳市房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张亚兰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