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罗马的公务员竟然没有工资

我们接着上一次的话题来聊古罗马是如何实现大帝国和小*府的。

上次我们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古罗马的税制,其设计的基本原则不是简单划一消除差异,而是在差异中求得平衡,类似于中国儒家所说的和而不同、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越是治理幅员辽阔的帝国,越需要掌握平衡的技巧,这是古罗马的治理哲学。

奥古斯都开创新税种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他所开创的新税种课税对象是包括了罗马公民和行省人民在内的全体自由民,并不是只针对罗马之外被征服地区的人民。这在当时的世界又称得上非常独特,因为那个时代流行的观念是胜利者享有一切权利,随意决定被征服人民的生死都不在话下,何况给他们加重税呢?

但是罗马统治者意识到,如果把*费的重担都压在行省人民的身上,税赋的不平等最能制造怨恨,日积月累势必引发叛乱,镇压叛乱又会导致*费暴增,成了恶性循环。所以在税务负担上力求平等才是长治久安之道,至于说所得税,罗马公民不用交,是由于兵役完全由罗马公民负担,行省人民不需要当兵、又能享受罗马统治下的和平,道路桥梁等设施又完全是由罗马人建设的,行省人民交10%所得税就于理有据说得过去了。

奥古斯都的财*理念,是贯彻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以尽可能低的税率、以尽量宽广的税基,为帝国的治理输送稳定的财源。这个思想在两千年后的今天仍然闪耀着真知灼见的光芒。

但是毕竟把同样税种的税率和现代比,古罗马的税率是相当低的,营业税只有1%,所得税只有10%、遗产税5%;相比起罗马所完成的那一系列伟大的成就,这点财*基础明显是不足够的,那罗马人是如何做到的呢?在原因里排在 条的是:许多伟大的公共成就,并不是靠公共财*完成的。只有一部分靠公共财*,另一部分是个人(或家族)完成再捐献给公众。也就是罗马的那些名门望族,这些小社区承担了大社会的部分责任,在经济上无偿给共同体做贡献,所获得的回报是保持他们的崇高声望、光耀门楣的荣誉感,他们的子弟世代名列元老院的议席,对国家决策保持着巨大影响力。

有意思的是,关于罗马共和国和帝国的岁入和岁出这些数据没有得到系统的保存,但是个人为公共事业所做的捐献,通过个人回忆录、墓志铭、公共建筑上的铭文,以这类方式反而保存完好。首任皇帝奥古斯都在自己的《业绩录》里以流水账的方式记下了为国家所做的财务捐献,其中一笔写道:在公元前30年以后的14年时间里(这里的公元前是按现代纪年方式换算以后的结果,罗马时代的纪年方式通常是某某和某某担任执*官的年份)为了购买耕地给退役的士兵,要支付现金给土地所有者。购买这些位于意大利的耕地,所支付的金额总共达6亿塞斯泰契斯铜币(古罗马的一种基础铜币)

在行省买给士兵的耕地,所花金额为2亿6千万塞斯泰契斯铜币。

从这些记录粗略地可以算出在奥古斯都*制改革后的14年时间里,以耕地的方式为士兵支付的退休金,总额达到8亿6千万铜币。《业绩录》后面记载,其后7年的士兵退休金改成以现金方式支付,总额是4亿铜币。也就是这20年的时间,士兵退休金的总额达到12亿6千万铜币。这笔巨款是不是都来自于税收呢?不是。奥古斯都写道:我曾经四次以我个人的财产支援国库,总额达到一亿塞斯泰契斯铜币;这段文字后还有一段,公元6年,根据我的提案创立了*事资金制度,从此以后,退役士兵的退休金都由这笔资金支付,这笔资金中也包括我捐赠的一亿七千万铜币。前后相加,奥古斯都为国防的个人捐赠达到两亿七千万铜币。

那奥古斯都怎么就这么富有,能为国家掏出这么多钱?这个话题要展开说又涉及到古罗马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就奥古斯都来讲,他的财富来自于几方面,首先他是朱利斯凯撒的继承人,继承了朱利斯家族的财产;其次罗马人有在直系血亲之外赠送遗产的习惯,奥古斯都由于长寿就得到了很多遗产馈赠;比如他就收到了两位至交阿古力巴和马西纳斯的遗产。另外最重要的是:埃及这个富庶的北非行省,法律上是皇帝的私人领地。理由是:到罗马时代,埃及已经是一个有三千年历史的古国了,埃及人一直认为自己的法老是神的子孙。换成罗马这种共和体制的元首,由凡夫俗子来统治埃及人是 的,凯撒身亡后被升格为神,奥古斯都也就成了神之子,奥古斯都以个人的身份君临埃及,比较符合埃及的风俗,便于统治。所以罗马元老院就欣然同意认可埃及是皇帝的私人领地,皇帝也就成了帝国内 的地主。但是这种私人领地只限于皇帝任内有效,是皇帝以 公民身份领有的个人领地,不能在皇帝自己的家庭里作为私产传承,而是要交给下一任 公民。对埃及的统治方式也体现了罗马人这种务实的、在差异中达成平衡的哲学。

这是直接以现金的方式捐赠国库,另一种常见的方式是私人出钱修建公共建筑再捐赠给公众,捐赠人以家族或自己的名字为建筑命名,比较 的是庞贝剧场、朱利斯会堂、卡拉卡拉浴场、戴克里先浴场,等等。从共和到帝国时代,罗马有许多延续了几个世纪的名门望族:华雷利乌斯家族、柯尔涅留斯家族、克劳狄斯家族、朱利斯家族,他们在罗马和意大利的其他地方留下了大量这类的捐赠,而没有花到公帑的一分钱。

在首都罗马和这些捐赠者之间还有一个中间层,就是地方*府,也就是帝国境内的自治都市和行省,他们也是公共服务的承担者。这些地方*府的财*来源是什么,现在了解得并不全面。罗马应当也有一个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设计,所得税、营业税的一部分归行省和地方都市自己使用。同时受罗马风气的带动,地方的乡绅也是地方公共事务捐赠者。

小结一下:罗马保持大帝国、小*府、低税收的关键诀窍是,现代人认为必须要由公共财*完成的事,在罗马却是相当一部分是由私人完成的。

第二个诀窍是,罗马的公务员体系相当精简,大量管理职务是在古罗马叫做荣誉公职,报酬就是荣誉。薪水?对不起一分钱没有。从元老院议员到地方议会,议席都是无薪。也正因为如此,元老院议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财产门槛,无产阶级进不了元老院。因为国家的重要公职的候选人必须有元老院议员资格,像行*官、财务官、监察官这些职务都是无薪公职。

在罗马人的头脑中,只是在选举之外的、因为其技术性和专业性,需要长期从业的官僚,才需要有固定的薪资,主要是相当于现在的粮食局、水利局、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另外*人是普通公民,服役期间丧失了收入来源,需要有薪水。困扰现代*府的如何给公务员系统瘦身的这个问题在古罗马并不存在,服务共同体是公民的荣誉,还要拿工资?脑袋有毛病吧。

第三个诀窍是一些现代看起来必须由公帑开支的项目在古罗马也不需要额外花钱。道路、桥梁的建设是由*团完成的,*团兵兼任工程兵,*人已经有薪水和退休金,他们去修桥铺路就不需要再额外花钱。同时道路的建筑,出发点是用于*事,便于*队的移防和机动,商业和民用上的价值是附带的,所有的开销就都包括在*费里了。*用之外的公共设施,除了前面讲的来自于个人捐赠之外的,就是采取承包制,*府发包给私人承建,完工验收,这一部分是要动用财*资源的。

第四个诀窍也非常重要,就是控制税收征管的成本。重税未必意味着财*收入就高;假如税率是20%,在征税过程中消耗掉15%,*府实际提取到的资源只有5%;那还不如税率只有10%,征管过程消耗5%。因为税率越高,人民的痛苦指数越高。这个痛苦指数又和征管的成本是正相关关系,因为越痛苦,人民就要想方设法逃税,*府就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去清查财产、追税、惩罚逃税者,征管成本就越高。

在共和时代罗马采取包税制,是交由市场来完成,*府不直接控制征管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经验估算一个地区一年的应征税的金额,承包给包税商,他们把钱收上来交给*府这事就完了。包税商通常是这个地方的金融从业者,*府给他们包税额的10%作为手续费。因为包税额是事先确定、多年不变的,包税商自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这个地方农业歉收、遇到这样那样的天灾人祸,完不成包税额他们就要自己掏钱填上。为了弥补这样的风险,*府又给他们一些金融特权,就是允许他们向纳税人放贷。也就是说:每个地方总会有一些纳税人不能完税,包税商既是银行家也是征税人,他就和你说:我借钱给你帮你缴税,你就不用进监狱,你给我还本付息。这衍生了一个问题,包税商会演变成高利贷者,盘剥纳税人,凯撒主*时为行省的金融业定下一个 年贷款利率是12%,凯撒又算是近代中央银行的远祖。

行*上的税务征管体系也是奥古斯都建立的,他只不过是把原来包税商里的一部人分转化成了公务员,这么做的主要目的也是出于*事开支稳定化的需要。*团驻扎地是经济落后地区,必须进行全国的税务统筹,把富裕地区的税收调配过来才能支应,这就要求中央*府的财*控制力量提高,才建立了国税局。但罗马人做事很少一刀切,其实是行*征管和包税制长时间在不同地区混合存在。

在共和与帝国前期留下的史料里,几乎看不到行省因为抗税引发暴动、骚乱的记载——犹太地区除外(那是宗教原因引起的),说明低税率和柔和的征管过程让税负长期处于可负担的水平。

这里其实还有个特别令我着迷的地方,就是征收农业所得税比较容易,土地的产量按过去几年的数字一平均,就能算出一个大致的缴税额。商业上的所得税和那百分之一的营业税以什么为征收依据呢?它的变动弹性大得多,那个时代又没有完整的会计制度。这方面留下的记载很少,我的估计就是纳税人的自行申报,加上包税商的经验评估和抽查。也就是说,商业上的营业税能在几个世纪成为罗马稳定的税种,说明罗马也得是个信用社会。

总结今天的话题,古罗马维持小*府的诀窍有四个:个人向公众捐赠;大量管理职位是无薪公职;公共建设里的一些项目不需要额外出钱;以及税收征管的低成本。贯穿这四个诀窍的有一项重要精神品质,就是荣誉感。没有这个东西就不可能有个人捐赠、无薪公职和信用社会这几件事存在。曾经有朋友提出过一个问题,就是现代*府的遗产税有避免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作用,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向富裕阶层的遗产课以重税,又让他们回馈社会呢?这件事其实在古罗马已经做到,就是荣誉感的驱策,它发自人们的内心,胜过了*府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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