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后,如何继承财产?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法律问题,大体上遵循了民法第六篇的规定,夫妻中一方死亡,根据民法的规定,夫妻中一方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依法继承另一方的财产。
房产的来源不一样,继承的方式也不一样,当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去世后,已去世一方所拥有的房屋产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可以是平均分配,也可以是根据对死者生前的关系和赡养义务等,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继承。
举个例子,张某与王某拥有一处平米的房屋,由张某与王某共有,这是一处共有的房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就是一处一半。
在张某死后,王某共有60平方米的房产,另一半归张某所有,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张某的父母都死了,那么王某就可以完全继承张某的房产。
若张某与王某生育子女,其双亲均已过世,则张某遗赠的房屋60平米,应归王某与其子女共有;若张某的双亲尚在,并与其配偶生育子女,则该60平米张某名下的房屋将归王某及子女及张某父母所有。
又例如,张某与王某合租的那一套平米的房子,是张某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被公之于众了,所以王某不能拥有那一套房子的所有权。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在张某死后,王某作为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张某遗留下来的平米的房子的所有权。
若张某与王某有子女,则在张某过世后,王某及子女均为第一继承人,则可归王母及子女共同继承,在财产分割时,可按比例平分,亦可按比例给王某,若子女尚年幼,则可由王某代为取得子女的住房所有权;若在张某死亡后,张某的双亲尚在,其子女亦尚在,那么遗产应归王某与张某的双亲及子女共同所有。
上述类型的遗产,在民法中被称作“法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应当依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次序进行。第一个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次序是兄弟姊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果是有继承人,那么,就是有继承人,如果是没有继承人,那么,就是有继承人。
在法定的遗产继承中,可分为“遗嘱”和“遗产”两种。遗嘱继承是由财产所有人立遗嘱来继承的,但要根据民法的规定,可以指定一个人来继承,也可以指定多人来继承。
以张某、王某为例,以此为例,平米的房子,为一对夫妇共有,其继承人包括孩子、父母。但是,如果张某临终前,在张某临终前,这栋房子将归张某的父母,而在张某临终前,这栋房子将归王某的父母,而在张某临终前,这栋房子将归王某的父母。
若该房屋为张某的婚前财产,则张某临终前有遗嘱,该房屋应归其双亲所有,则该房屋不能被王某所继承;若张某临终前留下的遗嘱将该房产转交给其儿子,则王某对该房产亦无所有权;若张某在临死前,将该房产遗赠给了某个机构或个人,则该房产的所有继承人均不能继承张某的财产。
总结来说,在一方死亡之后,对于房屋的继承要结合现实,实事求是的进行处理。在遗产的继承方面,可以分为法定的继承人、遗属继承、遗赠等。在遗产继承中,根据遗产所有权的性质,将遗产的所有权转移到遗产的继承人名下,遗产的所有权转移到遗产的继承人名下;如果是以“遗嘱”或者“遗赠”为准,那么就以法定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