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命脉”,哪怕是在高价时期,他们也会倾尽所有地购买。但是,一个家庭三代人的积蓄,也只能买得起一套房,像是上海、杭州这样的大中小城市,一套房都要几百万,一些好的地方,更是要几千万。但这一次,他们的努力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25-35岁的青年群体中,独生子女占比较高,在父母和祖父母的双重考虑下,往往会发生父母为孩子支付首付,孩子再支付银行月供的情况。而在这些孩子之中,也有一些“幸运”的,他们可以从自己的父亲那里得到自己的财产。
两种新的遗赠方法
打印和视频遗嘱可以避免因为老年人身体状况而导致的遗嘱无效或时效延长,方便老人随时可以修改遗嘱,并且遗嘱的签订必须有两位见证人。这两种立遗嘱的方法既可以充分尊重老人的意志,又可以从某种意义上减少因继承而引起的纠纷。
新规则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老人的愿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但愿新规所带来的新途径可以使立下遗嘱的问题更加普及,不要让自己的一生留下遗憾。与此同时,在考虑到家庭和睦的问题上,儿女们可以更多地尊重老人的真正意愿,适当地处理继承权问题来规避争议。
继承关系清晰
现在,财产的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也成为了许多家庭产生冲突的原因。许多情况下,因财产分割问题而引起的冲突,导致一个家族分崩离析,彼此对立。明确的遗产继承人范围,确定的继承权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可以厘清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份额,还可以稳定家庭关系。
因此,为了保证继承权的公正和合理,新的法律对继承人的范围和次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双亲。
2.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第三顺位继承人: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4.无子女或无亲属者,在没有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可以获得财产的继承权,甚至可以将所有财产都捐赠出去。
何为无效的遗嘱
这一新规则旨在确保遗赠的公正,并期望在遗赠中实现平等,避免产生家族冲突。但对于一些特殊的群体,比如有残疾的或者有未成年人的,在此基础上,相应的法律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财产的继承中,遗嘱的有效性是一个很关键的环节。因为房屋的价格很高,所以在订立遗嘱时,身为遗产拥有者,应当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心态,以便对子女的遗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这也是一种可以起到法律效力的合法证明,可以让子女的遗产在继承过程中更加顺利,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自己的子女对自己的财产分配不满意,从而导致自己的子女和自己反目。
老人的遗嘱应当是在有知觉和自由意志的情况下订立的,并且应当对财产的分割作出规定。另外,为了防止自己不能立下遗嘱,从而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可以请律师或者是公证员一起在场,进行见证。
总之,关于房产的继承,是一项很重要的财产权利,因此,老人们应当在保持清醒和理智的情况下,对有关的继承问题进行清楚的认识,并制订出一份有效和合理的遗嘱,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财产而引起的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