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突然过世,房子还没来得及过户给子女怎

天有不测风云,假如父母突然去世,来不及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该怎么办?如果父母突然过世,子女应及时前去办理房产房产过户手续,否则将面临这些麻烦:1、子女作为父母名下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但如果不去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只能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一旦房屋被征收,子女无法获取拆迁补偿;2、诉讼纠纷问题上,假如存在几个继承人,20年之内还没过户的话,一旦后来出现房产纠纷,付之诉讼,超过20年将失去胜诉权。那么办理过户手续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房屋继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遗嘱继承,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种是法定继承,如果父母没留下遗嘱的话,一般是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办理过户手续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父母死亡证明(可由派出所开具)、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声明(独生子女无此需要)、遗产公证处发放的公证书、房产证,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前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换取新的房产证,再前去国土局办理土地证过户。房屋过户由于是通过法定继承,根据《物权法》规定,法定继承因继承或受赠取得物权,自继承或者受遗赠起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房子属于不动产,我国不动产采取登记,不动产权的转让需要进行重新登记,这一手续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完成,如果不进行登记的话,可能需要承担以下的费用: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无偿转让产权,免交增值税,但这种情形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否则仍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全额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属于法定继承,自然不需要缴纳这些税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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